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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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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平顶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2022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重点工作谋划
发布日期:2022-07-11 浏览次数: 浏览

市政府办公室:

今年以来,市城市管理局认真学习贯彻市委书记张雷明到我局调研指示精神,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出形象、三年上台阶、四年创精品、五年铸辉煌”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全面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年”和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追责问责案件以案促改活动,聚焦城市防汛、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等工作重点,以“三项考核”为抓手,不断提升市容环境卫生,改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营造了优美整洁、文明靓丽、规范有序的城市环境。

一、紧盯目标,综合施策,推动城市管理工作步入快车道

(一)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坚持抓配套、补短板,开展市政设施补短板强基行动,加快推进市政设施建设管养的提速提质。一是把脉问诊“城市病”。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制定了更加科学的平顶山市城市体检基础指标体系(试行)正与城建学院专家组完成部分城管系统体检指标城管系统白皮书及十四五规划编制等工作数据收集整理。二是加强市政设施运行维护。全面开展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排查,重点治理了矿工路、建设路、西环路、新华路等路面破损、坑洼不平、污水满溢等问题,共维修车行道路面2745㎡、人行道砖维修2701㎡,人行道道牙维修946m,共维修维修路灯、亮化灯3287盏次。三是开展市管桥梁安全检测维修。按照“一桥一档一策”标准,制定了桥梁风险隐患清单台账,巡查了中兴路湛河桥、新华路立交桥等桥梁274座次,完成桥梁伸缩缝维修13㎡,修复防撞墩4处,两侧护栏缺失1处。四是持续推进窨井盖专项整治行动。在去年整改1.7万座病害窨井设施的基础上,建立了“一路一档案、一盖一编号、一井一权属”的电子档案和定期巡查机制,并将市区窨井盖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实现精细化管理。截至目前,全市已整治窨井盖9795座,完成全年目标任务75.34%。

(二)实行“绣花管理”,全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以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市政设施“三项考核”为综合抓手,以“马路办公”和“城市管理者人人都是‘采集员’”为着力点,将办公室建在马路上,建立了“马路办公问题台账”,督促问题现场整改,实现了“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一是开展“三项考核”。以“绣花功夫”抓管理,以“工匠精神”促精细,强化数字赋能,充分发挥数字化系统平台指挥调度、监督考核、综合评价作用,研究制定《平顶山市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和市政设施考核办法(试行)》,并把“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纳入数字化平台“三专项”考核系统,重点对全市118条主次干道、228座公厕、78所垃圾中转站考核评比,3、4、5月份考核结果已经向社会公示,实现以考核促整改、促规范、促精细、促长效的目标,开创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精准、精细、常态、长效”的新路子,也是促进能力作风建设提升的制度保障。二是开展城市“四治”。从市容卫生治脏、交通秩序治堵、生态环境治污、公共服务治差入手,持续开展“每周城市大清洗活动”,深入实施环卫精细化管理、规范化作业,指导各县(市、区)城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开展城市道路大清洗活动30余次,出动作业人员约12万余人次,清理积存垃圾1200余吨。对市内五区进行“以克论净”检查8次,下发通报8期,共80条道路,取样检查320个点位,达到“以克论净”标准的有312个点位,不达标的8个点位,达标率为97.5%。三是深入开展户外广告整治。按照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根据工作职责和业务管理范围,对市区户外广告安全隐患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重点整治超期设置、污损破旧和违规设置等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守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上半年,全市拆除违规广告110处。四是持续推进停车场规范整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停车收费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我市公共停车场运行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和城市公共停车场运行管理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整顿,严厉打击停车场私圈乱占、无证经营、乱收费等违法行为,着力提升全市公共停车场运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实施“里子工程”,提高城市防汛能力。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追责问责案件教训,进一步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知不足、明要求、补短板,不断提高应急处突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一是完善应急预案。坚持防汛备汛工作早安排、早部署,遵循“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修改完善了《平顶山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构建起“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城市防汛体系,建立“点位、街道、区、市”四级城市排水防涝应急责任体系。二是全面排查隐患。重点围绕铁路桥涵、抽水泵站、排水出入口等重点部位,实施雨污分流、增设泵站、河道清疏等工作,截至目前,已疏通管道23km,清掏检查井140座,清掏雨水篦子4554个,淤泥外运1400立方米。三是科学运用“技防+人防”手段。及时更新维护了市区24处下穿式桥涵和易积水点增设监控水位自动报警系统,可以实时监控水位,建立起联合值班值守制度,提高应急指挥效率,全面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四是加强应急演练。2022年6月1日上午9点,平顶山市应急防汛演练在亚兴路立交桥举行,共历时一个半小时,进一步提高防汛指挥水平和防汛抢险的应急能力,确保在恶劣的环境和天气下,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操作防汛设备,提升灾害防御能力,确保有备无患,安全度汛。

(四)践行“为民初心”,优化公用行业服务。加快供水、供气、供热、污水、中水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气化乡村工程,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一是持续推进水气、热管网建设向城区周边延伸。今年新建改造供水管网共6公里,供水普及率达到99%以上;新建城市燃气管网25.98公里,新增民用户18412户,市区建成区管道天然气普及率达到99%以上;新建、改造供热管网1.6公里,市区供热普及率达到86%。二是加强监管指导。开展了市区污水、污泥处理运行管理第一季度绩效考核,提升了全市污水处理行业运行与管理水平。抓紧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2022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报送、管理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加快老旧小区、棚户区、公租房的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管道、设施老化的更新改造任务,提升设施安全运行水平。三是提升服务质效。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落脚点,指导、督促热力公司进行供热设施维护升级改造,开展“冬病夏治”工作,加快推进姚孟电厂5#、6#机组供热深度改造和供热首站改造,切实改善供热效果差的问题。

(五)立足执法为民,彰显城管部门责任担当。紧紧围绕建设人民满意城管这一总体目标,从解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水平,提高执法效能。一是开展城市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各区城市管理局开展集中整治,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履行执法程序。城市管理局共出动1745人次,执法车700台次,购买狗笼78个,网兜122个,抓捕流浪犬382只,登记犬2245只,签订文明养犬承诺书4910份,处罚不文明养犬案件61起,罚款4950元,教育不文明养犬人950人次,制作安装河堤游园文明养犬宣传指示牌100余个。二是加强道路静态交通执法。按照市政府《关于研究解决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有关问题会议纪要》(2022年1月6日)文件精神,将静态交通执法权下放到各区,市城市管理局负责静态交通执法工作的政策拟定、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各区城市管理局在市城市管理局的统一指导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辖区内静态交通日常管理和现场执法。市城市管理局制定了《平顶山市中心城区静态交通执法管理工作考核实施方案》,指导各区以人流密集、问题突出的区域为重点,依法从严查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等道路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改善中心城区静态交通秩序,劝离乱停乱放机动车201260辆,为市民提供良好的出行环境,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开展建筑工地工程渣土联合执法行动。强化建筑垃圾日常管理监督,严格落实定时、定员、定岗、定责的“四定”机制,以城市管理、交通、交警、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五部门名义联合下发了《关于联合查处平顶山市市区违法违规处置建筑垃圾行为的通告》,统筹联动各单位执法力量,加大对乱倒建筑垃圾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市区范围渣土运输、受纳、处置各环节突出问题进行联合执法整治,严格查处、重拳打击渣土运输环节沿途“滴、洒、漏”及违规乱弃土行为的违法违规行为,杜绝渣土车辆无资质经营、证照不全、未密闭运输、超高超限、抛撒滴漏、违章行驶等现象,截至目前,联合执法人员共开展“零点夜查”174余次,出动联合执法人员3480余人次,查处并责令整改违规运输渣土车64余台次,有效遏制建筑垃圾运输、处置造成的环境污染、交通安全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了建筑垃圾运输秩序,提升了管理水平,优化了城市环境。

(六)筑牢生态屏障,全力守护碧水蓝天。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抓实抓细抓好各项工作。加大扬尘防治力度。严格落实工地“六个百分百”施工要求,强化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管控,加大道路机扫普及率,增加洒水次数,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加强餐饮油烟巡检。督促各县(市、区)加强对餐饮场所、经营商户油烟排放及净化器安装情况的日常巡查检查,建立巡检台账,加快推进餐饮油烟在线监控设备联网,目前,建成区内餐饮企业净化器安装率达99%。油烟在线监控平台已建成,其中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设备已接入在线监控平台570套,其中大型241套,中型168套,小型161套。

(七)严格依法行政,保障法治政府建设。把创建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依法行政,围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指标,统筹推进,对标对表,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一是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先后三次开展涉及城市管理部门管理权限的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建立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聘请河南国俊律师事务所律师常年担任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条例》制定、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上,充分征求、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决策决定符合依法、科学、规范。二是强化队伍规范化建设。及时梳理调整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组织开展静态交通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上半年共办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7起,处罚决定全部经过集体讨论,并均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平顶山)和门户网站行政处罚公示栏进行公示。三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制定出台《平顶山市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办法(试行)》等5项执法规范和监督制度,做到管理服务职能明晰;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在局门户网站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上传行政执法公示信息,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和社会满意度;制定法治政府满意度调查工作方案,设置满意度调查沟通平台,制定问卷调查表,对下属单位、行业管理单位、社会群众进行满意度调查,认真总结分析反馈问题,有效推进矛盾纠纷化解。

(八)深化垃圾分类,营造良好人居环境。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立足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将垃圾分类作为城市治理的工作重点,持续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群众主体意识,增配基础设施条件,强力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切实改善市区人居环境。一是明确垃圾分类标准。制定了《平顶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平政办〔2022〕7号),印发了《平顶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做好平顶山市2022年度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垃圾分类的任务目标、考核机制、工作措施。二是建立垃圾分类体系。加强餐厨垃圾、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置,建立起“前端减量分投,中端分类收运,末端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叶县、宝丰、汝州和鲁山垃圾发电厂相继投入运行,服务区域覆盖市区、宝丰县、郏县、叶县、鲁山县和汝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3500吨/天,焚烧发电工作位居全省第一方阵。积极推挤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全市建成并投入使用餐厨处理厂2个(汝州市、新华区),在建项目2个(宝丰县、郏县),年内建成后餐厨垃圾处理能力将达到240吨/日。三是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医院、进学校活动,成立垃圾分类宣传志愿者团队,并在全市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居民垃圾分类投放,发放垃圾分类宣传图册8000余份,组织志愿者入户宣传1800户,确保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知晓率。截至目前,在2021年122424户125个试点小区的基础上,累计完成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户数141776户,共覆盖150个小区,覆盖率已完成44%。

(九)强化科技支撑,丰富城市管理内涵。以全市智慧化城市建设为契机,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基础上,加快建设集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于一体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一是推进县级平台验收。组织召开市、区两级数字城管工作座谈会,加强了对市内五区数字城管工作的沟通、协调、督促。郏县、叶县已通过省级正式验收,宝丰县已通过预验收。二是拓展了平台功能。燃气公司管网信息系统、热力公司供热服务系统、污水处理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城市桥涵防汛监控系统及液化气企业视频监控系统已全部接入数字城管运行平台,实现远程在线监控。加快停车场智慧停车联网、无感支付和智慧停车系统平台对接工作,逐步实现全市停车一张图,为市民出行提供便利。目前,全市范围内开通无感支付停车场31个,智慧停车场联网140家。三是“运管服”建设更有力。现已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快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通知>的通知》(豫建城管〔2022〕2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3月25日将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的《平顶山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5月31日将《平顶山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方案》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截止6月份,共采集上报全市各类城市管理事件、部件54386件,有效立案52411件,有效立案率96.37%,应处置案件52342件,处置案件49931件,处置率95.39%。

(十)增强服务意识,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努力做到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一是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将32个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由法定595个工作日压缩到32个工作日,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即来即办”;二是精简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零材料”容缺受理和“清单+告知承诺制”审批模式,取消规划图纸、建筑区划界定等审查,实现“当天申报、当天审批、当天拿证”。三是细化服务举措。做好城市水气热等公共服务保障,利用河南政务服务网、市工程建设审批系统、豫事办APP等平台,实现用户报装“零材料、网上办”;推行“服务管家”全程负责“一站式”服务,从设计、预算、施工、监理、勘察各环节为企业提供帮办代办、容缺办理。同时,健全评价反馈体系,借助12319市民投诉举报热线、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渠道,全方位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倾听意见与建议,形成受理、转办、答复、反馈、追责全流程闭合工作链条,确保企业与群众诉求“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十一)树牢风险意识,坚守安全发展底线。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深刻汲取商丘民权县垃圾处理厂安全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实现了安全责任全覆盖。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培训。积极开展燃气行业从业人员资格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和能力,全面提升从业人员操作技能。二是努力推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制定了《2021年持续深化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营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提升了城市管理系统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强化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由县级干部带队下沉县(市、区)开展隐患排查,持续推进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对燃气工商业户、餐饮场所的安全监管,目前,共检查供用气场所3922家/次,发现隐患1617处,已整改1437处,正在整改180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283份,立案处罚12起,处罚金额10.9万元。全市非居民用户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率已超过90%,其中舞钢市、湛河区、石龙区、示范区安装率已达100%,并同步推进金属连接软管的更换。四是开展垃圾处理厂安全隐患整治。为深刻吸取周边地市事故教训(商丘市民权县),截止目前,共组织召集各县(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参加省住建厅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2次,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检查2次,累计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7份,发现安全问题24处,按时整改24处,整改率100%。

二、认清形势,明确方向,正确认识城市管理存在不足

城市的高质量发展和各级领导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视,为我们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供了重要的发展机遇,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面临的困难和挑战。纵向比,我们确实取得了一些成绩,城市面貌得到了一定改观;横向比,与郑州、许昌等先进城市相比,还有不少的差距。一是城市管理体制还有待进一步理顺。二是部门协作和联动机制还不够完善,执法衔接还不够顺畅。三是城市管理标准还不够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四是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发展要求还不匹配,仍需进一步完善。五是执法业务能力还不够强,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都要在今年的工作中解决。

三、突出重点,务实创新,开创城管事业发展新局面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我市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创精品之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市委十届二次全体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壮大新动能、奋进百强市”目标,着力开展城市管理精细化、智能化、法制化、人性化“四化”行动,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和“韧性城市”建设,实现市容环境品质提升,市政公用设施健全完备,综合执法文明规范,建设宜居、韧性、智能现代化城市。

(一)坚持“三个精细”,全面提高管理水平

1.在长效机制上求精细。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系统梳理管理事项,明确“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树立“大城管”理念,建立市级统筹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市、县区两级政府的城市管理工作重点,理顺市、区城市管理部门管理边界和管理职责。持续常态化开展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和市政设施“三项考核”评比排名,及时向社会公示,尽快落实“三项考核”奖惩制度,建立问责追责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城市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在管理标准上求精细。树立标准化管理城市理念,制定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城市容貌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管理标准和规划,9月底前编制完成《平顶山市污水工程专项规划(2021-2035)》和《平顶山市环卫工程专项规划(2021—2035)》。每个区建立一条“标准化管理示范路(街)”,以点带面,全面推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在“路长制”“网格化”管理模式基础上,全面落实“马路办公”,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到一线去,督促问题现场整改,提高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和社区的市容环境卫生水平。

3.在管理方式上求精细。实施城市管理“四化”行动,即精细化、智能化、法制化、人性化。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持续推进市容环境秩序整治,开展城市清洁行动、“架空”管线入地和户外广告排查整治“铁拳行动”,不断改善城市面貌。全面推行“城市管理者人人都是‘采集员’”,对各类城市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尽快搭建起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覆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卫、便民惠民服务等领域,推动城市管理智慧化。

(二)紧盯“三个聚焦”,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1.聚焦韧性城市建设。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始终保持高度警觉、抓早抓实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扎实做好城市防汛各项准备工作。多频次开展重点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清单,以问题整改推动防灾减灾救灾水平提升。进一步加强防汛救灾保障能力,备齐备足防汛物资,配齐配强排水应急抢险专业防汛队伍,配齐抢险人员,配备专业抢险设备。同时,加速推进泵站提升改造。

2.聚焦基础设施短板。开展城市体检评估,找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堵点”和“痛点”,按照轻、重、缓、急,分门别类逐年逐步实施,消除“城市病”。持续开展城市道路病害探测和附属设施安全隐患排查,9月底前完成全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绘制起城市地下管网“一张图”,智慧管理“一张网”。探索建设多功能智能灯杆系统,完善城市照明和景观照明建设管理标准,提高城市照明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立体化智能化停车设施建设,加强静态交通管理,着力解决停车难、停车乱。

3.聚焦公用行业管理。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气化乡村工程,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分质供水,进一步健全运行维护管理机制,提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水平,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力争控制在7%以内,建成安全、均等、高效的现代化供水体系。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和热力站建设,创新供暖体制和方式,结合能源状况,采用工业余热、地热能、空气源热泵等清洁能源供暖,积极推进城镇燃气管网向乡镇和农村延伸,切实落实好2022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申报任务。

(三)围绕“三个目标”,推动执法效能提升

1.执法规范化目标。严格对标对表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指标,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地落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尽快完成《平顶山市停车场管理条例》《平顶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10月底前,完成全市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健全城市管理法治体系。

 2.执法高效化目标。巩固深化“强、转、树”专项行动,不断开展执法培训,开展常态化城管执法技能比武活动,以学促赛,以赛促学,激发全体执法人员立足本职学业务、练技能、强素质的积极性,提高执法能力。建立起完善的综合执法公示、投诉举报工作制度,通过采取日常检查与集中评查、专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方式的开展执法监督,对不依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或者拒不履行执法监督决定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暂扣或者没收行政执法证件、建议调离执法岗位等处理决定,对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执法文明化目标。全面落实“721”工作法,坚持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对各类城市管理问题,要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原则,对当事人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劝诫为主,防止“以罚代管、只罚不管”。建立起完善的文明执法行为规范体系,加强执法为民理念教育和执法礼仪培训,将城市管理“软约束”与刚性执法“硬约束”相结合,坚持疏堵结合、管教齐施、防控并举,建设高效、为民的新时期城管队伍。

(四)巩固“三个成果”,建设宜居韧性城市

1.巩固安全生产成果。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在沿街巡查工作中,及时劝导广大群众和店铺业主做好个人防疫防控工作,扎实做好环卫、排水等特定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障供气、供水、供暖等城市生命线畅通,全力维护城市安全运行,社会稳定。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进一步从严从细压实安全责任,特别是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作业的安全监管,提高维护作业机械化水平,减少人员直接下井。扎实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做到“治已病、防未病”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和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2022年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安全生产零事故。

2.巩固污染防治成果。持续开展扬尘防治,深入施工现场,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标准,进行全过程、全时段巡查、盯办,夯实在线监控监测措施,达不到标准的要一律停工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允许开复工。持续开展餐饮油烟污染防治,采取定点、定人、不定时方式开展巡查,及时发现、报告和制止餐饮服务单位无组织排放行为,尽快实现全市油烟在线监管平台联网运行,10月底前,采取“回头看”等措施,确保餐饮油烟防治工作得到长效治理。

3.巩固垃圾分类成果。持续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建设前端分类投放、中端定时定点收集运转、末端机械化智能化分拣,通过高温焚烧和再利用,形成减量化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的垃圾分类处理体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100%。9月底前指导各区完成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分拣中心项目建设,建成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匹配的大件垃圾、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确保市区2022年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60%省定目标,力争完成90%,基本实现全覆盖。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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