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745774297/2021-00021
  • 发布日期
  • 2021-06-16
  • 主题分类
  • 行业扶贫
  • 体裁分类
  • 其他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商务部等17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1-06-16 浏览次数: 浏览

《意见》提出,到2025年,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县县有连锁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村通快递,年均新增农村网商()100万家,培育30个国家级农产品产地专业市场,经营农产品的公益性市场地市级覆盖率从40%提高到60%

《意见》分为10个部分,针对制约我国农村商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给出了31条针对性措施。“十四五”时期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将体现“四个突出”:

一是突出把县域作为切入点。县是我国承上启下的重要行政单元,是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的关键环节。我国有21万个镇,当前农民消费主要集中在镇。“十四五”时期,把县域作为农村商业的切入点,不仅包括乡和村,还要包括镇,强化县城的中心地位,发挥镇的重要节点功能。

二是突出下沉和上行两个重点。“下沉”就是引导推动城市的生产流通企业下乡,带动新产品、新服务、新技术、新理念下乡,让农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与城市同样水平的消费环境、同样质量的商品、同样标准的服务。“上行”就是推动农产品进城,减少流通环节,培育农产品品牌,增加农民收入,让城市消费者获得质量更优、价格合理的农产品。

三是突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农村商业体系,必须要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农村现代流通体系作为方向。通过推进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规范化,统筹软硬件建设,补齐农村商业短板,改变农村商业落后面貌,提高农村商业发展水平,不搞低水平的重复建设,更不允许搞无序不公平竞争。

 四是突出农民收入、农村消费双提升。农村流通连接生产与消费,乡镇和村两级消费市场占我国消费市场总体的38%,具有巨大消费潜力。健全农村现代商业体系,既要在个体层面,提高农民收入,增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也要在宏观层面,扩大农村消费,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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