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组长:李艳玲

李艳玲,女,汉族,1979年3月生,河南新蔡人,2002年7月参加工作,200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现任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中共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派驻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1997.09--2002.07  河南中医学院中医专业。

2002.07--2006.06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校任教。

2006.06--2010.02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生局办公室科员。

2010.02--2012.07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生局副主任科员(2007.12-2010.06在郑州大学完成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习,获得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2012.07--2013.11  河南省平顶山市委组织部副主任科员,在办公室工作。

2013.11--2015.07  河南省平顶山市委组织部干部调配科主任科员。

2015.07--2020.11  河南省平顶山市委巡察办正科级巡察专员。

2020.11--2022.09  河南省平顶山市委巡察办基层指导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2022.09--至 今      河南省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局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组长):负责驻局纪检组纪检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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