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平政办〔2022〕22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22-00018
  • 发布日期
  • 2022-07-15
  • 有效性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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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专项债券使用管理三项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15 浏览次数: 浏览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专项债券使用管理三项制度的通知

 平政办〔2022〕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实施工作,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发挥专项债券重要作用,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专项债券使用管理三项制度的通知》(豫政办〔2022〕42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全市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常态化制度、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月调度制度、使用管理督导核查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提前主动谋划、高效务实推动、严格狠抓管理,着力推进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工程推进、资金使用,全面提升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专项债券稳增长、补短板、惠民生重要作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质提速。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支持重点。围绕建设“四城四区”发展愿景、“一极两高三优四提升”发展目标和“十四五”规划,加大对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重大项目谋划的支持力度,着力推动经济社会效益明显、带动效应强的重大项目实施,更好发挥专项债券稳增长、扩投资的关键作用。

(二)主动超前谋划。抢抓政策机遇,精准把握方向,推动项目提前谋划、政策靠前发力,确保全市重大专项债券项目前期工作准备充分、资金及时到位、工程尽早开工、资金早见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质提速提供有力支撑。

(三)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作用,完善政府主导的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常态化制度,加强定期调度,建立项目储备一批、发行一批、建设一批、接续一批的良性机制。

(四)防范债务风险。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举债行为同偿债能力相匹配的原则,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和投资能力,严格审核项目建设条件,合理安排工程项目,坚决避免盲目投资、重复建设,坚决守住风险底线。

三、工作目标

(一)常态化目标。加快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工程建设和债券资金使用支出进度,建立项目储备、债券发行、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有效衔接、接续滚动的长效机制。在举债空间允许的前提下,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经省级发行评审通过、纳入全省专项债券储备库项目(以下简称发行储备项目)的当年专项债券发行需求总额力争常态化保持在前两年年均发行额的3.5倍以上;专项债券要于发行后10个月内基本支出完毕,每月支出进度原则上不得低于序时进度。

(二)2022年目标。在举债空间允许的前提下,实现以下目标:

第一阶段,5月底前,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2022年发行储备项目当年专项债券发行需求总额达到2020年—2021年年均发行额的2倍以上。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2019年使用的专项债券支出完毕,2020年使用的专项债券支出进度达到90%以上,2021年使用的专项债券支出进度达到75%以上,2022年已使用的专项债券支出进度达到35%以上。

第二阶段,7月底前,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2022年发行储备项目当年专项债券发行需求总额达到2020年—2021年年均发行额的2.5倍以上。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2020年使用的专项债券支出完毕,2021年使用的专项债券支出进度达到95%以上,2022年上半年使用的专项债券支出进度达到55%以上。

第三阶段,9月底前,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2022年发行储备项目当年专项债券发行需求总额达到2020年—2021年年均发行额的3倍以上。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2021年使用的专项债券支出完毕,2022年上半年使用的专项债券支出进度达到85%以上。

第四阶段,12月底前,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2022年发行储备项目当年专项债券发行需求总额达到2020年—2021年年均发行额的3.5倍以上。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2022年上半年发行的专项债券支出进度达到95%以上,2022年全年使用的专项债券支出进度达到80%以上。

四、建立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常态化制度

(一)明确职责分工。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是本地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推进本地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工作。项目单位是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的直接责任主体,负责提出项目申请、完善项目手续、编制发行资料。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本部门项目的谋划储备和审核把关。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及时将各领域谋划储备的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加强协调调度和督促检查,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强与行业主管、要素保障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做好项目审批等服务保障和前期准备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及时将发展改革部门审核通过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会同相关部门核定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需求额度。

市直各部门是市本级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的直接责任主体,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及时将各领域谋划储备的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市直各部门及时将市发展改革委审核通过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会同相关部门核定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需求额度。

(二)常态化推进项目谋划储备。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单位梳理符合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条件的重大项目,按月报送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要充分发挥优势,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梳理提出本级储备项目清单,与财政部门协商一致并报本级政府同意后,于次月5日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梳理本部门符合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条件的重大项目,按月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与市财政局就全市储备项目清单协商一致并报市政府同意后,每季度汇总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要及时将省发展改革委反馈的全省储备项目清单通知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国家和省关于报送项目资金需求的通知下发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要在各月储备项目清单内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形成申报项目清单,报市政府审定后按程序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对纳入储备项目清单的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本部门的项目单位准备发行资料,及时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项目单位按规定加快办理前期手续、落实开工条件;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在新增债务限额分配、项目融资收益平衡、专项债券发行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审核提出项目资金额度需求。项目资金额度需求经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协商一致并报本级政府同意后,报送上级财政部门。

五、建立专项债券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月调度制度

(一)调度对象。对2019年以来所有专项债券项目进行全面调度,对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涉及的专项债券项目、专项债券年度使用资金额度1亿元以上或情况较为复杂项目进行重点调度。

(二)调度形式。

1.全面调度。由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每月对全市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工程推进和资金支出情况进行全面调度,主要任务是通报工作进展、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矛盾问题、督促工作任务落实。定期对专项债券项目谋划不力、推进迟缓、资金滞留、违规使用等问题进行通报,下发问题清单并跟踪督促问题整改工作落实。

2.行业调度。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采取现场调研或召开会议等方式,对本行业专项债券项目进行全面调度,督导加快项目建设和债券资金支出进度。

3.重点调度。由常务副市长适时主持召开会议,对涉及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的专项债券项目、专项债券年度使用资金额度1亿元以上或情况复杂项目进行调度,重点解决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过程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

(三)调度结果应用。将各县(市、区)月调度情况纳入全市重大项目建设“三个一批”考核,推动专项债券使用管理三项制度落实落地。

六、建立专项债券使用管理核查制度

(一)核查内容。建立常态化核查工作机制,每年对本年度专项债券项目储备情况、以前年度发行的专项债券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二)核查方式。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必要时抽调市直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核查工作组,采取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收集项目谋划储备、工程推进和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分类梳理汇总分析后及时反馈相关地方和部门协调解决;针对突出问题、问题集中的地方形成专题报告,提交重点调度会议研究解决,推动意向项目早储备、储备项目早入库、入库项目早开工、开工项目快建设。对核查发现的项目谋划少、工程推进慢、资金滞留和违规使用等问题,要下发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目标和要求,跟踪督导整改工作落实;对工作不力、整改不实的地方和单位,要进行约谈问责。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比照上级做法,建立相应调度制度。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协调联络,推动项目多储备、早实施,资金早支出、早见效。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行业专项债券项目负总责,明确专人牵头负责,建立工作专班,压实工作责任,全力做好专项债券使用申报和资金争取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定期调度、加强核查,列出问题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逐项整改问题、逐个推进项目,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落实、项目顺利实施。

(三)加强协调配合。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单位等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合力做好专项债券项目的筛选上报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的沟通衔接,扎实推进立项、环评、用地审批等前期工作,加快推进专项债券项目建设实施。各县(市、区)要主动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接,吃准吃透政策,提高项目储备质量。

(四)突出示范引领。坚持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挖掘一批谋划水平高、工程推进快、经济效益好的优质项目,建立专项债券优质项目示范库,推动全市专项债券项目质量和资金效益同步提升。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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