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平政办〔2023〕3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23-00001
  • 发布日期
  • 2023-01-16
  • 有效性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 有效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6 浏览次数: 浏览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平政办〔202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期间交由市政府系统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政协提案(以下统称建议提案)共483件,其中建议144件,提案339件。为扎实做好2023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严格落实办理责任

办理建议提案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内容,是政府接受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是政府依宪执政、依法行政、以科学民主决策回应社会关切和服务人民的重要体现。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坚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坚持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的三级责任制,打通责任链条、完善工作制度、提升办理质量。各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作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总责,要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对所有建议提案的复文逐一审核签发;分管领导要对分工范围内的建议提案逐件制定办理方案,全程指导、协调并参与办理工作。对于市人大、市政协确定的重点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要实行主要领导分包制。重点建议提案的办理结果,在充分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后,需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再正式行文答复。

二、严格程序,推动办理高效开展

(一)严格办理时限。接到建议提案后,承办单位要及时签收,对交办意见存在异议的,需于2023年2月15日前提出调整交办意见书面申请(附相关政策文件等调整依据),报市政府督查室审核处理。要及时将建议提案分解落实到具体分管领导、具体责任科室、具体责任人员,并于2023年2月25日前,将本单位制定的建议提案办理方案、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联系人的职务、姓名、联系方式送市政府督查室。所有建议提案需在2023年5月31日前办理完毕并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因情况复杂需延长办理时限的,要向市人大选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及市政府督查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间。对于协同办理的建议提案,主办、协办双方单位要积极沟通联系,主办单位主要领导要在2023年3月15日前召集各协办单位共同协商确定办理方案;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安排分管领导参加协商,并将本单位协办意见于1个月内函告主办单位,同时抄送市政府督查室(一式两份)。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协商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对主办单位未召开协商、协办单位协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二)严格答复要求。建议提案答复应按照统一格式行文。根据问题解决程度,用“A、B、C”三类标注办理结果:所提问题已解决或采纳的,以及所提问题已有规定并且承办单位明确说明了有关情况的,用“A”标注;所提问题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用“B”标注;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用“C”标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要重新办理,并在1个月内再次进行答复。

建议的签收与答复:进入市人大官网www.pdsrd.gov.cn在网站首页中间位置点击“平顶山市人大代表履职平台”,进入平台系统登录界面。有建议办理任务的单位使用各自单位账号登录,登录初始密码为111111。

提案的签收与答复:进入市政协官网www.pdszx.gov.cn在网站首页左面中间位置点击“网上提案”,进入平台登录界面,点击“承办单位登录”,下拉“承办单位”菜单,找出相应承办单位,初始登录密码为000(以前办理过的单位,登录密码仍为修改密码)。

(三)严格统计总结。各承办单位在办理结束后,要积极开展“回头看”活动,进行全面梳理,对出台有新政策、办理有新进展的建议提案及时进行调整完善,促进办理工作进一步巩固深化。凡办理建议提案在5件以上(含5件)的承办单位,需于2023年9月30日前将建议提案办理落实情况报告报市政府督查室。

三、务实重效,着力提升办理质量

(一)要注重办理成效。承办单位一方面要“实干”,切实把建议提案作为推动工作提升的着力点,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中之重,集中力量、重点研究、深入办理,吸收到谋划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中,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办理成效;另一方面要“实在”,对于一时难以办理到位的建议提案,不能言过其实,夸夸其谈,要根据实际,实事求是制定办理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倒排工期,稳步推进,力争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及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馈。

(二)要加强沟通联系。要努力做到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能见尽见”“应见必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建议提案办理全过程,严格落实建议提案办理“三联系”制度,办理前主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了解建议提案提出的初衷,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提升办理针对性;办理中要充分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拿出初步办理意见,暂时难以解决的,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商解决办法,列出办理计划,逐步予以解决,无法解决的,要及时做出说明,力争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理解;办理完要回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询办理意见,真正将解决问题落到实处,提高建议提案办理的满意率。

(三)要强化跟踪督导。市政府督查室要全程把控、跟踪督查,对涉及部门多、办理难度大的建议提案,主动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以督促办、真督实办,及时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适时组织开展办理专项督导活动,通过实地查看、座谈交流、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方式,既督办理进度,又督问题解决。要及时通报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对办理速度快、质量好的提出表扬,对无故延误期限、办理质效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对作风不实、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规实施问责,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承办单位答复人大代表建议的办文格式.pdf

                     2.承办单位答复政协提案的办文格式.pdf

                     3.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沟通情况表.pdf

                     4.人大代表建议承办单位账号.pdf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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