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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52161/2014-00001
  • 发布日期
  • 2014-03-28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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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4-03-28 浏览次数: 浏览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重点,以平顶山建设信息网为平台,通过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拓宽渠道,优化服务,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特别是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通过我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主动公开。截至2013年12月31日,已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291条,2013年新公开2041条,其中城市与村镇建设251条,行业管理739条,城市管理164条,园林绿化289条,公众参与31条,专题专栏55条,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512条。在推进信息公开的同时,我们大力加强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全年向上级部门上报信息587条(篇),被采用435条。在中国建设报、河南日报、河南电视台、平顶山日报等各类媒体发表工作报道436篇(次),在省住建厅2013年信息宣传工作中排名第1,在市政府信息宣传工作中排市直单位第4。为及时了解市民群众的关切,2013年10月14日至31日,我局在平顶山建设信息网上发布了“市民最期盼的2014年市政工程项目调查问卷”,得到网民的热烈响应,近5000人参与了投票,活动还得到了《中国建设报》、《河南日报》和平顶山各新闻媒体的报道。另外,我局还注重网络舆情监测工作,利用门户网站民声回复专题、住建局QQ群,主动搜集关于城市建设管理的舆论热点,及时发现处置有关舆情。
  (二)依申请公开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我局共收到行政诉讼2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办理;未收到市民群众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考核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年终工作安排,我局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对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考核,从考核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主动公开,公开透明,基本达到了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

(四)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情况
  2004年起,我局先后投资50余万元建立并逐步完善了单位门户网站——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并指定专人负责网络的更新及维护。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住建局工作实际,我们在门户网站上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与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查询申请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6个二级栏目,增加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栏目。设立了办事大厅、办事指南、通知公告等公共服务类栏目,公众参与、网上咨询、领导信箱、民声回复等互动交流类栏目,同时加强群众办事和企业办事栏目标准化建设,实行行政审批事项的项目名称、受理机构、法律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和标准、表格下载等信息公开。2013年12月,建设信息网入围河南省第二届十佳网站评选(我市共入围三个单位,平顶山新闻网、平顶山广电信息网)。

(五)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并成立了信息中心,作为政务信息公开常设办事机构,指定2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承担全局信息公开的指导、推进、协调、监督职责。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都确定1名网站信息联络员,负责信息资料的搜集整理和上传,并定期检查相应栏目有关情况,组织人员浏览网站内容,保证各个栏目都能够正常访问,信息得到及时更新。

(六)业务培训情况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要求和本单位实际,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信息公开领导及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规定,按时组织参加了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组织的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培训、教育活动,并在全系统进行了进一步的传达学习,提高了培训覆盖面,使干部职工对国家颁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意义和信息公开主要工作内容有了更深的了解和掌握,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推进奠定了基础。

(七)制度建设情况
  制定并进一步完善了平顶山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等一系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管理,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领导重视,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纪委书记主抓该项工作,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牵头单位,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工作责任,认真梳理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复杂,任务艰巨。为切实抓好各项信息的梳理、公开工作,我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将任务层层分解到科室(单位),责任到人,并严格按照“科室(单位)提供、分管领导把关、主管领导审核”的原则,及时发布和更新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政策法规等信息,并将所有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保障公开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同时积极推进在线办事、网上咨询等工作,加强网上互动交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困难和问题。2013年,我局共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06件(主办73件,协办33件),办理市长热线195条,办理网民留言183件,其中督查件173件,市长信箱10件,按期办结率均达到100%。网民在人民网留言表彰了我局的网民留言办理工作。

(三)严格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安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严格依照《保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工作,制定了《平顶山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始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公开信息的审核重点和审核责任人,实行“四步审核”制,即制作信息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由所在科室(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再由信息中心复审后报局信息公开主管领导审核,由信息中心备案留底依法公开信息,以确保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信息不被泄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2013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做了一些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针对这些情况,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办发〔2013〕73号文件精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强大合力。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全面公开我局各类政府信息,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尤其要重点推进工程建设、建筑企业资质管理等的公示公开工作,打造“阳光城建”。三是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运作机制,采取多种方式、渠道,及时公开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并加强受理和反馈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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