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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45774297/2017-00001
  • 发布日期
  • 2017-02-27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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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2-27 浏览次数: 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举报投诉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平顶山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市政大厦五楼555房间,邮编:467000,电话:0375-2665719)。

  一、概述

  2016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基本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016年,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0件,制发规范性文件0件。主要侧重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布内部机构设置及其相关工作职能;二是本单位业务动态、工作总结、政策及政策解读信息;三是本单位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信息;四是人事任免信息。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办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50条。

  三、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点》(豫政办〔2016〕86号)文件精神,我办积极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方案等内容均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并可查询。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我办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举报投诉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到反映本级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无收费。

  八、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并严格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86号)文件精神重点展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存在问题: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理解不够深入,需要进一步强化学习。对公开事项的界定和具体要求不能熟练掌握。二是对政务公开的重视程度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还不够到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规定、计划、方案的公开事项需要进一步拓展。

  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单位内部信息公开意识,有效开展信息交流活动。二是进一步明确专职信息联络、管理人员,细化分工、提高质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地服务群众。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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