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四类措施推进农村污染防治
作者:程颖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0-04-08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程颖)近日,从市污染防治攻坚办了解到,今年我市重点实施四类措施,持续打好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

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在完成规划编制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已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率;农村改厕后的粪污有效收集处理或利用,坚决防止污染公共水体。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平顶山段)两侧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主要河流等附近的村庄为重点,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2020年,全市将完成408个村庄综合整治任务。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组织各县(市、区)对本辖区畜禽养殖进行全面排查,澄清养殖场粪污处置设施配套底数,确保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宜的粪便污水防渗防溢流贮存设施,以及粪便污水收集、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引导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2020年,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3%以上。

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强化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组织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切实维护饮水安全。

加强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鲁山县下汤镇、舞钢市尚店镇和尹集镇等3个镇要正常运行现有污水处理设施; 2020年底前,宝丰县石桥镇,叶县任店镇和常村镇,郏县冢头镇、安良镇、黄道镇等6个镇,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

今年,我市还将在汝州市、舞钢市、宝丰县、郏县、鲁山县率先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力争我市生态文明示范县实现“零”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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