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 我市简化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办理流程
作者:杨岸萌 来源:平顶山晚报 发布日期:2020-02-08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杨岸萌)2月7日,从市医疗保障局传来消息,疫情防控期间,我市简化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办理流程。

市直职工转诊程序按原规定办理。因病情危急,确需转院至郑州以及省外定点医疗机构的,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新城区和高新区(下称市内五区)城镇职工转诊程序予以优化:在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平煤神马医疗集团总医院、解放军第989医院平顶山院区诊断病情后,由以上六家医院直接办理电子转诊并推送信息,不再到各区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和推送信息,即可按正常转诊报销比例直接结算。市第四人民医院只限办理妇科和儿科疾病的医疗转诊。

市内五区城乡居民转诊可采取以下两个途径:同城镇职工转诊程序,在六家市级医疗机构直接办理;因各种原因无法在六家市级医疗机构办理的,由参保城乡居民自助在“豫保通”上登记填写转诊转院信息,不再到各区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和推送信息,即可按正常转诊报销比例直接结算。

疫情防控期间,确因各种原因无法返回参保地的重特大疾病和门诊重症慢性病病人,可按照规定的药品目录,在暂住地自费购买药品,待疫情结束后,返回参保地经办机构,凭正规发票进行报销。

另外,其他县(市、区)参保人员转诊程序可按原转诊规定执行,参保人员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豫保通”自助办理电子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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