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平顶山市卫生事业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卫生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不断深化卫生改革,挖掘卫生资源潜力,加快卫生事业发展步伐,从单纯的救治走向加强预防、注重保健,从单一的医疗卫生服务走向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全方位健康服务,较好满足了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遍布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日益完善
平顶山建市以来,卫生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医疗卫生资源不断优化,服务规模不断扩大,服务水平日益提高,集医疗、预防、保健、教学、科研、康复为一体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医疗卫生机构数从1957年的34个增长到2009年的700个(不含村卫生所),卫生技术人员从1957年的210人增长到2009年的23670人,病床数从1957年的125张增长到2009年的18975张。特别是近年来,全面加强各级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建成了市第一人民医院新病房大楼、市第二人民医院心血管专科楼、市中医院综合门诊楼、市妇幼保健院产科大楼、平煤总医院病房大楼以及市疾控中心、市传染病医院、市紧急救援中心等市级医疗卫生建设项目;新建和改扩建了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舞钢市人民医院、宝丰县人民医院、郏县人民医院、鲁山县人民医院、叶县人民医院等县级医疗机构病房楼或门诊楼;对全市95所乡镇卫生院全部进行了改造,并配备了必要的医疗设备、器械等;对全部2641个村卫生所(室)进行了标准化建设,实现了“一村一所”的目标。
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取得重大成效
建市以来,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加大防控力度,传染病防治、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慢性病防治等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全市未发生过鼠疫,霍乱、天花在建市初期已经被消灭,1964年消灭了斑疹伤寒,1970年消灭了白喉,1976年以来,未发生过黑热病,1987年丝虫病达到基本消灭标准,1992年头癣防治达到基本消灭标准,1998年克山病和大骨节病达到基本控制标准,2000年实现了无脊灰证实。2003年非典疫情在全国爆发后,经过全市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实现了非典病例或疑似病例“零控制”的目标。结核病防治成效显著,以县区为单位的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达100%,初治结核病人治愈率、复治结核病人治愈率分别达95%、85%以上。因输血传染疾病得到有效控制,《献血法》实施以来,全市临床用血保持100%来源于无偿献血,连续5次被评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近年来,全市无甲类传染病暴发,乙类传染病控制177.23/10万以下,低于全省发病率。
三、基层卫生工作明显加强
多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基层卫生这个战略重点,在领导力量、政策措施、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和倾斜,加快农村、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房屋、设备和人才配套建设,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卫生事业的发展。全市乡镇卫生院发展到95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到100多个,卫生技术人员达1万余人。卫生支农力度不断加大,乡镇卫生院综合服务水平逐步提高。2008年以来,实施了“城市医院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全市32所城市医院对口支援95所乡镇卫生院,抽调190名优秀医务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农民群众在不出乡就能享受到市级医院的医疗服务。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功能,形成了较为广泛、功能较为完善、布局基本合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初步建立了“小病进社区,大病到医院”的社区居民就医新模式。
四、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健全
2003年,郏县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首批18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之一,标志着平顶山市农村居民开始逐步享有医疗卫生保障。目前,全市369.3万农民全部被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有效缓解了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受到了广大农村居民的广泛称赞和拥护。2007年,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在全市全面推行,率先在全国建立起了全民医保体系。2008年,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制度正式过渡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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