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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29151
信件标题: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为严重影响正常社会秩序
信件分类: 投诉 提交时间: 2022-01-18
信件内容: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为严重影响正常社会秩序 法院网文书网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平顶山下属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长期对本地区 小商小贩处罚巨额罚款 很多小商小贩销售价值2元到5元产品 共违法所得不到10元 还有标识标签等等 动不动下死手罚款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小商小贩 很多做出行政罚款5万元起步 少部分小商小贩到法院起诉后 法院判决 小商小贩承认违法事实。情节以及社会危害太小 不予行政处罚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败诉 还有部分标识标签都都法院判定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使用法律错误,商家使用是正确的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败诉后 不依不饶对小商小贩 到处上诉 最后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败诉结束 叫本地区小商小贩花费大量时间去应诉,影响群众正常家庭生活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为严重影响正常社会秩序 本地区小商小贩对那些没有到法院起诉 默认接受巨额罚款 数量可能更多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这样下去 没有反思 法院网文书网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很多案例 简单举例举例结果 太多无法一个一个举例 案  号 (2020)豫0425行初23号 案  号 (2020)豫01行终765号 案  号 (2020)豫04行终246号 案  号 (2020)豫04行终182号 案  号 (2020)豫0425行初24号 案  号 (2020)豫0191行初9号
回复信息
回复内容: 根据平台管理规定“投诉须留真实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该企业未留存真实联系人名称、联系电话,无法联系到投诉人,因此拒绝受理本条投诉。
回复部门: 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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