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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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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2-28 浏览次数: 浏览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和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豫政办公开办函〔2018〕1号)有关要求,由平顶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汇总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全文由基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收费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措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平顶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1647、1632房间,邮编:467099,电话:0375-2665523,2663810)。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7年,平顶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省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积极采取措施,以多种形式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各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突出公开重点,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一是持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下发了《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平政办明电〔2017〕127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整改工作的通知》(平政办明电〔2017〕272号),对全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要求重点领域各牵头部门积极落实,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直部门网站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并督促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工作。二是坚持履行三级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文件由公开办负责人、办公室保密审查领导小组负责人、主管领导逐级审核并在审核笺上签字确认,并将公开文件审查资料装订归档备查,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二)严格办理程序,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近年来,随着群众维权意识、法制意识的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逐步成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难点。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多集中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和群众利益高度关联的领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风险不断加大。为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降低行政机关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风险,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采取多种形式督导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重点部门如住建局、国土局、房产局、规划局等,按照《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等规定完善优化流程,规范办理程序和答复文书格式。办结以后将办理材料装订归档,以备可能引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三)抓好网站普查,做好公开平台建设工作。

  一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普查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5〕117号)要求,我市组织对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网站进行季度抽查,十九大召开期间对全市网站进行安全大检查。全年共编发抽查通报4期,关停保障不力的县直部门网站32家,迁移整合至市政府门户网站群网站21家,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网站运维水平。二是拓宽了公开渠道,开通了“中国·平顶山”政务微信、“平顶山政府网”政务微博,使群众更方便快捷地在第一时间获取政府权威信息。

(四)提升业务水平,抓好业务培训工作。

  为提升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市政府办公室于2017年11月在郏县举办了为期3天的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政,邀请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领导、省法制办、市网信办领导授课,认真学习了政务公开工作实务、网站建设管理、网络舆情应对、依申请公开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业务知识。全市150人参加培训,对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加大考核力度,提升公开实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2017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低于4‰。同时纳入2017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低于15‰。下发了《平顶山市2017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实施方案》(平政办明电〔2018〕15号)、《平顶山市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平依法行政领办〔2017〕30号),《关于开展2017年度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责任目标考评工作的通知》(平政办明电〔2017〕284号),从不同侧重点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组成部门及有关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考核,促进了各单位的政务公开意识,提升了政务公开时效。

(六)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策解读。

  按照《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平政办明电〔2017〕127号)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对出台的关系经济民生社会发展重大政策进行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如住建局负责人于2017年11月7日在《平顶山日报》、平顶山新闻网、平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对我市出台的首部地方法规《平顶山市城乡建设管理条例》有关政策进行解读。2017年10月16日,市房产管理中心对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有关政策进行解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下,采取多种公开方式,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66766条。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  96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3256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0685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1510 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1219条。公开信息范围涵盖组织机构、综合政务、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财政金融审计、农林水畜渔、工业交通、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环境保护、城乡建设、文化科技教育体育民政救灾、劳动就业等方面。

三、依申请公开和收费情况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63件,申请范围主要集中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城市规划。

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受理的363件申请中,当面申请42件,占11.6 %;传真申请 8件,占 2.2%;网络申请12件,占 3.3%;信函申请 301件,占 82.9%。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受理的363件申请,截至年底办结363 件,办结率为100%,其中按时办结 359件,延期办结 4件。在办结的363件申请答复中,属于已主动公开的 6件,占 1.7%;同意公开的147件,占40.4 %;同意部分公开的0件,占0%;不同意公开的7件,占 1.9%;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133件,占36.6 %;申请信息不存的11件,占 3%;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50件,占13.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9件,占 2.5%。

  我市尚未出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相关收费标准,不存在收费情况。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42件,其中,被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9件,被依法纠错10件,其他情形3件。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33件,其中,被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4件,被依法纠错9件。

五、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水平较上年有较大提升。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不容忽视,一是部分网站信息更新缓慢,时效性不高。网站存在死链错链,非法关停现象。二是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运用不够广泛。三是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配套的规章制度不够健全。

  2018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完善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协调制度。二是继续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群日常监测、督导工作,确保网站内容及时更新。同时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新媒体及时便捷的优势,确保群众第一时间获取权威信息。三是配合做好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工作。四是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培训工作,持续提升从业人员业务水平。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相关附件:平顶山市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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