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推广34项行政审批“证照联办”事项
来源:营商环境看河南 发布日期:2022-10-31 浏览次数: 浏览

在当前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的复杂背景下,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市场准入服务,促进平顶山市市场主体持续增长和健康发展,日前,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制定印发《关于在全市推行34项“证照联办”事项优化市场监管审批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为《方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启动“证照联办”改革。

34个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实行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备案)证“一窗受理、简并材料、容缺容错、优化审批、合并检查”,真正实现“一件事一次办”,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为平顶山市营造更加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

实行“证照联办”,实现一窗受理。对同时申请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备案)的企业,可自愿选择在“证照联办”窗口,按照《方案》要求的事项和材料,一同提出申请,只递交一份申请材料,由专窗统一受理,有效避免企业办事“多头跑、跑多次”,“证照联办”办理总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大大提升了审批工作效能。

加大数据共享,实现简并材料。按照相关事项材料清单,除繁就简,力争做到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一律取消;对《营业制造》和行政许可(备案)的共性材料,实行数据共享,不再重复提交,个性材料在企业登记时一并提交;对业务系统可查询并确认真实有效的信息材料,可不再要求提交,此项改革共简并申请材料31份,大大压缩办理证照材料。

探索柔性服务,实现容缺容错。对将营业执照作为受理条件的,除营业执照外,其它主要申报材料齐全,先行接收申请,待登记注册后,实施受理;对申请材料填写的文字性错误信息、申请材料缺少的非关键性且不影响审批许可决定结果的文件,推行容缺受理,先证后补,待申请人领取证照时一并补正,大大提升了审批服务温度。

落实“证照分离”,实现优化审批。依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证照分离”改革相关文件精神,持续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并优化审批服务:对16个新办类行政许可(备案)事项优化审批服务;对18个变更类行政许可(备案)事项实行“免申通办”;对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审批改为备案;持续做好食品小经营店、小作坊许可先证后查,推行即来即办;对市场监管行政审批事项推行独任行政审批制,大大简化了群众办事流程。

注重统筹统揽,实现合并检查。转变检查评审机构和人员实施现场检查缺乏统一规划、各自为战的思想,对企业行政许可(备案)事项需多次现场检查、鉴定评审的,鼓励受理审批部门统一安排,组织不同机构或人员同时进行、实现一次审查,真正做到“无需不扰”,大大减轻了企业迎检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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