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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52487/2011-00001
  • 发布日期
  • 2011-04-07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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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教育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4-07 浏览次数: 浏览

本年度报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由平顶山市教育局编制而成。报告全文由基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五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平顶山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平顶山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新城区和谐路中段,邮编:467036,联系电话:0375-2629911,传真:0375-2629922,电子邮箱:pdsjyjbgs@126.com)。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0年,我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这一总体目标,大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加强责任和服务意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同时,明确各科室尤其是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的具体任务和工作责任,要求各科室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到了工作机构、人员、职责“三落实”,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制度,不断规范工作程序。按照《条例》和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统一了信息公开的工作职责、程序标准和主要内容,规范了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进一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切实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三)拓宽渠道,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 “平顶山教育城域网” 门户网站建设,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局长热线留言板”等专栏,及时更新内容,快速发布信息;通过各种平台公布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广泛搜集和听取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条登记,认真调查处理;设立办事指示标牌,方便来访群众查询办事流程、科室职能、相关政策。通过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切实对与人民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政府信息,如教师资格认定、教师招聘、中小学招生等和教育政策信息,规范性文件等都及时在网上全文公开。

  (四)加强保密管理,严格执行责任追究。依据《保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确定是否予以公开。充分利用《平顶山市教育局发文处理笺》,在制发公文时同步审查该公文的公开属性,确定该公文的发布范围。同时,要求各科室明确服务承诺和办事流程,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一年来,没有出现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现象和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我们结合教育工作实际,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指标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公开。在网站上按照规定主动公开了教育概况、领导分工、机构设置、规范性文件、年度教育工作会议主题报告、年度工作重点、人事任免、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应对情况、公告公示、日常具体工作中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等10项内容。201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0余条。其中,各类业务文件171条,为民服务类64条,机构职能类信息32条,政策、规范性文件信息16条,规划、计划类信息数3条,行政许可类信息2条。

(二)主动公开的方式。主要通过本单位网站(网址为: http://www.pdsedu.gov.cn/index.asp)和报刊、广播、平顶山教育电视台等媒体予以公开。2010年,通过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共602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的政府信息共40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0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支出与收费

根据教育部门的工作实际和职责要求,我局严格做到了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政府信息和不涉密信息。本年度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问题和2010年的工作打算

目前,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在积极稳妥地向规范化、制度化迈进,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科室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不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激励机制还不够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还有待加强等方面。

针对上述问题,2011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二是着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拟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力度,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不及时更新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等违反《条例》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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