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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005452954/2019-00001
  • 发布日期
  • 2019-11-15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平顶山市商务局2018年政务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2019-11-15 浏览次数: 浏览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平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ds.gov.cn)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顶山市商务局内办公室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开源路中段64号;邮编:467000;电话:2931745)。

一、概述

2018年,我局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手段,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工作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开展学习和培训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努力营造了良好的政务信息公开环境。

(一)领导重视、机制健全。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总体工作一并部署、一并检查、一并考核,并根据领导工作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工作分工,进一步明确了责任,细化了各项工作措施。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了我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受理电话和受理电子邮箱,方便社会公众及时向我局查询、咨询相关信息。

(二)重点突出,内容全面,形式多样。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不同内容,结合工作实际,作了严格的划分,力求突出重点和务求实效。确定了几种公开方式,即:行政政策法规、各部门工作职责等长期公开;时间跨度长、涉及内容多的工作分阶段逐步公开;重大事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随时公开。面向社会公开了机构设置、领导分工、职责权限、联系方式、投诉反馈等基本信息;公开了重大决策、规划、规范性文件等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公开了职能工作信息,并做到了及时更新内容。

(三)严格把关,加强监督,效果良好。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各单位(部门)按照职能分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形式,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由于有一整套完善的工作制度、一个运行顺畅的工作机制,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果良好,公开结果真实、可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形式

1.互联网。市民通过平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ds.gov.cn) “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以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可以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公共查阅点。市民可以到本局主要办公场所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查阅地点:平顶山市开源路中段64号;开放时间:法定工作时间;联系电话:2931745。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对大量的历史文件、信息、资料的整理、加工还需要进一步梳理和深入挖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运作程序,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发展、新特点和新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明确办事纪律,着重规范制度的贯彻执行,确保工作落实。同时,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由静态的信息公开向动态的行政权利运行过程公开拓展,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及时公开工作进展。

二是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重点加强对履行职责、执法程序的监督检查。按照行政问责制的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对于不到位,搞假公开、虚公开,对拒不推行公开或在公开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民主权利等违法行为的干部,将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按照工作目标考核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严格进行绩效考核,将考核情况作为行政问责的主要评价指标,经考核对评定优秀等级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评定不合格的单位和科室,找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免谈话,批评教育,限期整改。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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