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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52364/2022-00001
  • 发布日期
  • 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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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22年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6-15 浏览次数: 浏览

豫粮〔2022〕7号%2B关于印发河南省2022年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河南省2022年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工作方案



一、制定方案目的

贯彻落实国家最低收购价粮食收储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确保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成效。

二、收购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9月30日

三、收购价格 

    2022年最低收购价小麦挂牌收购价格(国标三等质量标准)为2.30元/公斤。挂牌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收购标准品的到库价。

四、质量标准

收购入库的最低收购价粮食应为2022年生产且符合三等及以上国家标准。小麦具体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GB1351)执行:容重≥750g/L;水分≤12.5%;杂质总量≤1.0%,其中矿物质≤0.5%;二等及以上小麦不完善粒≤6.0%、三等小麦不完善粒≤8.0%。

五、《预案》启动条件和程序

在收购时间内,根据新粮上市和市场监测情况实行分区域、分批次收购,由市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每日监测本地粮食市场收购价格变化。当市场收购价格持续3天低于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格时,由中储粮直属库会同市级发展改革部门、市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向中储粮河南分公司提出启动预案申请。中储粮河南分公司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农发行河南省分行等部门,向国家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经中储粮集团公司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后启动。当市场收购价格高于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格时,中储粮直属库向中储粮河南分公司提出停止收购建议,中储粮河南分公司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农发行河南省分行等部门,及时下发停止《预案》实施的通知。

六、收购政策

收购库点须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张榜公布最低收购价粮食品种、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方式、结算方式和执行时间等政策信息,让售粮群众交“明白粮”。

(一)严格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粮食质价政策,即不得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也不得抬级抬价损害国家利益。坚持收购符合国家标准的粮食,不得擅自放宽收购标准。

(二)按照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有关规定,做好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入库)检验工作。

(三)严格执行“现场监卸、过筛整理、辅助人工清扫”标准化入库流程,做到分品种、分等级专仓储存。

(四)全面应用“一卡通”系统,如实记录保存收购粮食的各项检测数据,不得使用自制凭证、事后补单或篡改、伪造收购凭证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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