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000sybj/2025-00001
- 发布日期
- 2025-01-03
- 主题分类
- 其他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改革提升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厅文〔2023〕30号)、《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23〕71号)等文件精神,市医疗保障局起草了《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单位、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简要说明理由,请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平顶山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
征求意见期间: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6日
联系电话:0375-3695509
电子邮箱:pdsylbzj@126.com
附件: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平顶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3日
相关附件: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