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559/2021-00001
- 发布日期
- 2021-04-20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体裁分类
- 其他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平顶山市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省统计局工作要求,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以提高数据质量为核心,以服务和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不断深化统计改革,扎实推进依法统计,统计服务能力和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通过平顶山政府门户网站、平顶山统计门户网站、平顶山新闻媒体等平台,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效,统计公开透明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不同需求,及时更新完善《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统计月报》《统计手册》等统计产品的形式和内容,不断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聚焦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研究,高质量完成2019年度全市统计科研立项课题19项;依托平顶山政府门户网站和统计门户网站,实现了统计信息资源的全社会共享。目前统计数据发布内容涵盖工业、能源、农业、贸易、投资、房地产、建筑业、消费、服务业、人口、就业、工资、国民经济核算等领域,共涉及统计指标近3000个。不定时向《平顶山日报》、平顶山电视台等主要媒体提供统计信息稿件,同时利用各类新闻媒体的专题约稿,对外提供统计信息,信息传播的深度进一步提高。
2019年,平顶山市统计局通过各网络平台及各专题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4条,其中,平顶山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50条,平顶山统计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51条,通过广播、报纸、电视等各级新闻媒体公开信息33条。公开发布《统计月报》11期、《统计资料》82期,编辑出版《统计年鉴》500本。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平顶山市统计局依法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受理并规范答复。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0件,其中,当面申请57件,传真申请10件,网络申请8件,信函申请15件,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并回复,申请答复均属于主动公开范围,没有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今年以来,市统计局进一步加大统计门户网站建设力度,门户网站专题栏目建设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了新突破。目前,平顶山统计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交流互动、统计服务、办事指南、行政执法、政策法规、行政审批、机关党建、经济分析、统计数据、统计公报、公告公示等栏目。同时还设置了网上调查、友情链接,公开让社会公众对网站建设情况进行投票,然后根据投票结果对网站进行改进和完善,使之更加符合大众需求。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切实加强行政审批、统计部门预决算信息以及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流程,依法依规公开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2019年统计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以及2018年决算(含“三公”经费)信息;严格执行《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对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予以公示;按时发布年度平顶山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把社会关注的统计公报、统计信息、统计分析及经济运行监测等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按时加载,动态调整,并在信息稿件中增加统计图和统计表,以便于公众更为直观、客观、全面地了解统计数据变化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2 | 21.1828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57 | 0 | 0 | 0 | 33 | 9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7 | 33 | 9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平顶山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公开平台有待进一步优化等。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不断建立完善指标统一、项目规范、口径一致、数据准确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提高了发布时效,完善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二是进一步提升统计网站服务功能。不断优化网站的服务功能、互动功能,拓展网站信息内容,完善数据检索等功能,提高公众使用的便利性。通过增加公开栏目等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创新手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报告的事项。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