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专项治理野外火源和违规用火
作者:魏广军 王桂星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1-05-07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魏广军 王桂星)五一假期,鲁山县森林防火队员坚守岗位,每天巡逻检查,严查违规用火行为,有效控制野外火源,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这是我市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一个缩影。

日前,市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联合下发通知,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时间为4月中旬至12月中旬。此次行动坚持部门联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属地责任,严格落实林业主管部门预防和火情前期处理责任、应急管理部门扑救责任、公安部门火案查处责任、经营单位防火主体责任,有效管控野外火源,严厉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减少人为因素引发的森林火灾。

野外火源方面,我市重点治理高火险天气期间,在林缘、林内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垃圾、烧荒开垦等违规农事用火行为,在林缘、林内焚烧纸钱、上灯点烛、燃放花炮、烧香祭祀等违规用火问题以及野外吸烟行为。其他生产性用火方面,重点治理违规炼山造林、烧木炭、点隔离带、施工作业跑火等隐患问题;落实法律法规不到位,未实施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用火审批不严格等问题;穿越林区输配电线路断线、短路、绝缘子脱落等引发森林火灾隐患问题。同时,强化能力建设,开展森林灭火业务知识学习培训、观摩学习、交流座谈,提高森林灭火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

市森防办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登记造册,限期整改,探索建立隐患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常抓不懈,持续推进;强化警示教育,依法从严从速惩处肇事者,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件,形成强大震慑作用,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和防火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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