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项工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
作者:王民峰 张鸿雨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1-05-08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王民峰 张鸿雨)57日,从市政府办公室传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家将在资金、项目、土地、改革先行先试等方面予以倾斜,我市郏县河长制湖长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榜上有名。

郏县坚定扛稳河长制湖长制责任,创新工作机制,主动担当作为,坚决打赢“清四乱”攻坚战,严格落实采砂综合整治,高效完成河湖划边定界,深入推进水美乡村建设,精心织就生态河幸福河,推进河湖水体生态持续向好,被水利部授予全国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通报明确,对于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的地方,2021年在安排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时适当倾斜,给予每个县1000万元奖励,用于河长制湖长制及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郏县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初步呈现“三升三降”的改革成效:公立医院运行效率不断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群众健康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参保人员年住院率、县外转诊人数和县外医保基金支出比例实现下降,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有力保障。通报明确,对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较为明显的地方,2021年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中予以倾斜,各单独安排奖励资金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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