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管部门公布典型违法案例
作者:杨元琪 来源:平顶山晚报 发布日期:2022-08-15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杨元琪)814日,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传来消息,连日来,全市公安交警严厉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现面向社会公布部分典型违法案例并公布酒驾误区,希望引起市民的重视。

8915时许,湛河大队执勤交警在辖区和顺路发现一辆大型客车内部分乘客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遂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这些乘客给予警告处罚并责令其将安全带系好。当日1321分许,孟某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平安大道与开源路交叉口东100米处被卫东大队执勤交警拦停,其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2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孟某被公安交警依法处以罚款1500元和驾驶证扣12分。

8111446分,王某驾小型汽车行驶至建设路与健民路交叉口东100米处,被卫东大队执勤交警拦停检查。王某的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6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对王某罚款1500元、驾驶证扣12分。

交警提醒,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人即处于驾驶行为当中。只要驾驶员饮酒后在道路上有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即构成酒驾。此外,饮酒驾驶不上马路就没事或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均为酒驾认识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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