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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44761
信件标题: 拖欠企业货款
信件分类: 投诉 提交时间: 2024-01-03
信件内容: 我公司是 汝州市2017年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小学实验室仪器、体音美器材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五标段供货单位,合同金额为2002506.00元 本次项目于2017年已经全部供货完毕并验收完毕,截止到2024年1月3日 汝州市教育局还欠我单位906106.00元货款未支付,由于近3年疫情和经济下行的影响,我公司面临经营困难,目前已经长期欠发员工工资和断缴社保,公司员工不断流失,且产生很多劳务纠纷和矛盾,不利于社会稳定,本着不给甲方添麻烦的原则,我公司已经自行解决很多纠纷,但是我公司目前已经山穷水尽,已经无力再支付劳务等纠纷产生的费用,因此希望贵单位尽快协调拨付拖欠我公司的合同剩余款项,尽到合同甲方的义务,履行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政府责任,能够让我公司能度过难关,还有机会创造就业机会,为社会稳定和进步尽一份绵薄之力。
回复信息
回复内容: 按汝州市化债方案积极配合和准备,款项到位后优先把该公司剩余款项支付到位。下一步,汝州市将持续跟进剩余资金拨付情况,督促汝州市教育体育局争取尽快落实剩余资金拨付。
回复部门: 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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