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8类考生考高中可加分
作者:傅纪元 来源:平顶山晚报 发布日期:2021-06-04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傅纪元)我市正在进行中招志愿填报和资格认定申报工作,市教体局近日公布了普通高中照顾对象资格认定、分配生资格认定、宏志班志愿申报资格认定办法。

中招政策性照顾对象有变化

据了解,中招照顾对象在军人子女考生加分一项中,增加“一级至四级残疾退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按照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第192号)要求执行”的表述。同时,“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家人才特别是医疗卫生工作者子女中考加分政策”今年从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中去除。

经过调整后的普通高中照顾对象共8类,分别是:①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或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②归侨、侨眷考生;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子女。③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的报考本县(市、区)高中的子女。④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子女。⑤少数民族考生。⑥军人、驻豫武警部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⑦见义勇为死亡人员子女;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⑧初中阶段回国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

符合加分对象条件的考生需要向当地教体局、军分区等相关部门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具体要求可通过登录市教体局网站、向学校咨询等渠道了解。

分配生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今年我市省级示范性高中及部分市级示范性高中继续招收分配生,分配生比例不低于55%,并逐步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学校倾斜的力度。

局属初中分配生必须具备三个条件:2018年小学毕业经市教体局(原市教育局)分配进入指定初中学校就读三年;在分入学校报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国网学籍必须在报名学校内属2018级,且初中阶段内未办理过休学、转学等手续。各区属初中(含民办)分配生资格认定参照局属初中,由各区教体局负责安排实施。

市一高宏志班停止招生

自2021年起,市一高宏志班停止招生。我市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其他省辖市的省级宏志班。

按照规定,宏志班招生对象除品学兼优的应届毕业生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农村低保家庭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的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向报名学校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由当地教体局集中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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