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科学)11月15日,从市财政局会计科传来消息,我市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11月22日开始发放。
在我市参加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符合考试各项规定,并取得相应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按报名时选择的属地,于2021年11月22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的每周二、周四至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科领取。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电话预约,错峰领取。
自2019年度起,通过考试取得的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发放及证书管理工作,由市财政局会计科负责办理,咨询电话2627687。2018年及以前年度此类证书发放及补办仍由市人社局人才评价开发科办理,咨询电话2979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