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 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提交后只能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信件信息
45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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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6
商家贩卖过期食品
2024.03.06通过平安超市(枣徐路店) 河南省平顶山市舞钢市枣林镇枣徐路,购买了一包火鸡面过期了,2023.08.15,保质期是6个月,目前已经过期,商家贩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34条。我这边的诉求是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48条依法赔偿
回复信息
舞钢市人民政府
2024-03-18
网民朋友你好,您通过市长信箱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经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因现场核查情况与诉求人反映的情况存在出入,且舞钢市枣林镇“平安超市”经营者对诉求人反映的问题有异议,根据现有证据材料不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立案条件,故认定违法证据不足。为进一步调查取证,请诉求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购买的产品和相关证据材料,前往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询问调查。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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