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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55377
咨询
2026-08-04
关于平顶山公积金问题
想咨询一下平顶山市关于事业单位或者企业单位公积金缴纳有没有强制规定,是必须要交还是根据单位情况可交可不交,如果是强制缴纳有没有相关的文件,有的话能否发一份
回复信息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6-08-07
您好!经查阅,《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住房公积金属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缴存项目,非单位自愿选择缴纳。住房公积金核心政策依据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全文可通过中国政府网、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阅下载。如单位存在不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职工可携带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前往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提交投诉,中心将依法开展核查、督促单位限期整改缴存。如需进一步了解其它相关政策,或有意见建议,请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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