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充分开展基础调研、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调整工业类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ghj2692186@126.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平顶山市新华区祥云路向北50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910房间(请在信封上注明“工业配套费标准”字样)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6年3月24日—4月22日
联系电话:0375-2692186
附件:
关于调整工业类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pdf

豫公网安备 410400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