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调整工业类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通知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6-03-24 浏览次数: 浏览

为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充分开展基础调研、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调整工业类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ghj2692186@126.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平顶山市新华区祥云路向北50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910房间(请在信封上注明“工业配套费标准”字样)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6年3月24日—4月22日

联系电话:0375-2692186

附件:关于调整工业类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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