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217/2017-00014
- 发布日期
- 2017-02-21
- 主题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韩广华、海双岭、陈振怀、张现刚、宋晓利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落实市殡仪馆搬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平顶山市殡仪馆现位于湛河区北渡镇河山北坡,1995年开工兴建。1998年6月市民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限期搬迁市殡仪馆的要求,将平顶山市殡仪馆由原址(现市文化局院内)搬迁至现址,至今已投入运行18年。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框架逐渐拉大,原来城市近郊相继开发改造,逐步纳入城市区域建设。2012年,湛南新城建设正式启动并列入我市城市发展战略规划,作为“平叶一体化”的对接区域,湛南新城建设重要性日益显著。尤其是宁洛高速引线的升级改造,使该区域成为出入我市的南大门。平顶山市殡仪馆正处于湛南新城核心区域,尸体火化的烟尘对周边群众和周围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特别是送葬车辆沿途抛撒冥币、纸钱,燃放鞭炮造成垃圾,严重影响城市形象。近年来,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度关注这一问题,连续提出关于市殡仪馆搬迁的建议、提案,要求市政府尽快落实市殡仪馆搬迁工作。
市民政局作为主管专项社会事务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我们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的认识是一致的,认为市殡仪馆搬迁十分必要。对于搬迁市殡仪馆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在2011年8月就向市政府呈报《关于市殡仪馆搬迁的报告》(平民〔2011〕72号)。由于搬迁市殡仪馆是一项庞大工程,存在着影响城市发展战略、经费投入巨大、选址困难、建设地周边群众工作协调难等问题,市政府对市殡仪馆搬迁十分慎重,一直没有给予明确批示或答复。今年收到五位代表提出的尽快搬迁市殡仪馆的建议后,我们于5月23日再次向市政府呈报《平顶山市民政局关于市殡仪馆搬迁的请示》(平民文〔2016〕44号)。该请示反映了代表们对市殡仪馆搬迁的意见,提出了搬迁市殡仪馆的建议:一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抓紧启动市殡仪馆搬迁新址的立项工作;二是市民政局配合市规划局做好选址工作,选址应遵循方便群众、符合城市长远发展和有利于我市殡仪事业发展的原则;三是新的市殡仪馆应按照民政部《殡仪馆等级评定标准》(民办发〔1990〕10号)和建设部、民政部《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建标〔1999〕257号)的要求设计建设,建成后达到二级以上殡仪馆的标准要求;四是市财政给予资金保障,确保新殡仪馆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非常感谢各位代表对民政工作的持续关注和支持。
2016年6月1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4976676 联系人:石金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