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平环〔2017〕161号
  • 索引号
  • 005452284/2017-00002
  • 发布日期
  • 2017-08-11
  • 主题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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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00420003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7-08-11 浏览次数: 浏览

对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004200037号建议的答复

丁小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雾霾治理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建议收悉。经与市交通局、住建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鼓励节能型环保型企业,淘汰污染环境的企业”方面

为全面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全市上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深化环境污染治理,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以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是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关停不符合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要求的独立炼铁企业(不包括国家认定的铸造企业)和独立转炉炼钢企业,淘汰450立方米以下高炉、40吨以下转炉和停运的电解铝产能、达不到环保排放标准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关停30万吨/年以下的焦化企业等。目前,我市关闭了市区天宏焦化有限公司和石龙区宏业泰有限公司2家焦化企业,消减炼焦产能170万吨 4家产能1840万吨洗煤厂的12台大型燃煤窑炉,停产10台,占窑炉总数的83%;市区43家砖厂全部停产;关闭了蓝光电厂、十二矿电厂和四矿电厂等三家电厂,年减少燃煤100多万吨。全市共有16台2260吨非电行业锅炉,停产10台1545吨锅炉,占总吨位的68%;对全市水泥行业的立窑生产线全部关停。

二是组织实施《平顶山市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在火电、钢铁、有色、建材等行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目前,我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与技术改造情况是:我市共有涉气重点行业企业15家,其中:火电企业5家,钢铁企业2家,水泥企业3家,有色金属冶炼企业1家,焦化企业3家,涉气化工企业1家,除叶县蓝光电厂机组关闭暂缓进行第二轮清洁生产外,其它企业全部按要求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任务,涉气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完成率100%。

三是“迁企”,出台“退城进园”政策,推动市区116家工业企业搬迁,10家企业已搬迁。33家非法烧结砖厂全部取缔,其余14家整治到位。

二、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废气污染治理”方面

一是加强燃煤锅炉治理。目前,全市11台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已全部完成,14台65蒸吨以下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提标治理已完成5台、拆除关闭2台、停炉治理(改用天燃气)4台、申请延期治理3台。3家钢铁企业全部完成提标改造。9家水泥熟料生产线、粉磨站提标改造,已完成8家,1家已关闭。53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改任务已完成40台。

二是加强VOCs治理。突出化工、涂装、印刷等11个重点行业,全面进行排查整治。实施重点时期错峰生产调度,调整加油站装卸油时间,禁止高温时段喷涂作业,加强餐饮业油烟治理,全部取缔露天烧烤。提前一个月完成了先期排查的47家VOCs企业治理任务;5月20日后,对全市VOCs企业重新进行摸排,新排查出98家,完成整治97家,1家停产。

三是减排。对市区10家重点涉气企业邀请清华大学专家现场会诊、整治改造,对全市59家重点工业企业实行错峰生产、错时生产、限产限排。

三、关于“加强车辆管理,完善公交系统”方面

一是控车。将所有车辆分为运煤车、渣土车、垃圾清运车、垃圾收集车、洒水车及雾炮车、混凝土运料车、混凝土罐车、燃油公交车、推土机等工程车、小柴油车、小机动三轮车、运油车等13类,进行精细化管控。

二是畅路。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共确定77项工程,总投资85亿元,今年已开工38项,完成投资10亿元。优化交通网络,加强交通疏导,解决市区拥堵和氮氧化物排放。疏导大车向北绕道,着力解决大车穿城问题。开工建设投资10亿元的大西环,完成投资40亿元的北环规划设计。维修受损路面,今年已投入1000多万元,有效减少了汽车抛洒。

三是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主要措施是:

(1)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按照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公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第(四)款:“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的规定,市公交公司于2017年6月1日淘汰报废了172台营运车辆,尽管这些车辆均未达到13年的使用年限,但为了我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公交公司对这些营运车辆提前进行报废。自2016年开始,市公交公司在购置车辆时,全部采购纯电动车辆(2016年度购置了200台),为我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2)开展公共交通规划设计。快速公交线路、城市轻轨、公共自行车是倡导绿色交通的重要举措,市交通部门将积极配合规划、住建、公安等部门推动相关项目尽快付诸实施。

(3)深入调研公共自行车市场。目前,我省建成公共自行车系统的地级市有9个,相应的管理部门分别是城管局、民政局。通过对许昌市自行车系统考察,我们感到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作为打造政府民生工程的重大举措,将提高城市的美誉度和提升市民的幸福指数。建议我市尽快明确建设主体,积极推进公共自行车系统的建设。

四是优化调整线路。随着新建小区的陆续入住、断头路的打通,市区部分公交线路需要优化、调整。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的工作思路,2017年4月5日至5月20日,市交通局先后到卫东区交通运输局、湛河区交通运输局、新华区交通运输局、新城区农业综合管理办公室、高新区经济发展局进行了走访调研。根据走访调研的的结果,于2017年上半年开通了41路、43路两条线路,解决了市民乘坐公交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今后,我们将继续密切关注市区道路变化及客流量变化,及时优化、调整或新辟公交线路,提高公交线网覆盖率,为广大市民和乘客出行提供安全、快捷的公交出行服务。

四、关于“对露天烧烤摊点加强管理”方面

从2016年开始,我市就开展了多次露天烧烤、夜市大排档专项执法检查,正规摊点严禁碳烤并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对违规烧烤摊点进行随时取缔。今年以来,更是加强了对餐饮业整治力度,市区和县(市)及石龙区的建成区内禁止露天有烟烧烤。加大露天烧烤清零力度,加强对饭店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未正常使用的督查,检查餐饮油烟的环保设施,未正常使用的一律停业整顿,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经验,再次发现停业三十天整顿。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店外经营餐饮等行为。

目前,市区全面取缔油烟烧烤、油烟直排,共收缴烧烤炉784个,餐饮企业安装油烟净化装置3661台。

五、关于“加强城市垃圾规范化管理”方面

(一)加强管理,持续整治“垃圾围城”

一是全面摸排取缔。对城区周边垃圾分布情况及数量进行全方位摸排,建立台账,集中清理。二是适时巡查整治。实施人力巡查与数字城管相结合,加大乱倒垃圾的打击力度,做到发现一处,依法查处一处。三是落实常态化管理。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将所涉及的围城垃圾位置纳入环卫监理巡查重点,实施常态化管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理,确保城区干净整洁。

(二)严格禁止垃圾焚烧

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垃圾焚烧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悬挂横幅、车辆宣传和发放宣传彩页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者的处罚额度和焚烧对大气环境的危害,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让市民群众和从业人员意识到焚烧垃圾不仅仅是不文明行为,更是违法行为,引导市民群众和从业人员从“一烧了之”到“一烧违法”思想认识转变,增强市民群众对焚烧垃圾危害性的认识。

同时,对垃圾焚烧保持高压、常压态势,切实做到有烟必查、有烧必罚,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多次出现焚烧问题、情节严重的除了媒体曝光外,坚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给予经济处罚。

六、关于“加强环保宣传工作”方面

我们高度重视环保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一是成立媒体特别行动队,在报纸、电视、网络、新媒体开辟专栏,暗访、曝光存在问题,实行媒体助政。

二是充分利用每年的6月5日世界环境日,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三是开通了“生态文明平顶山”的微信公众号,适时推送环保法律法规、环保工作进展情况、环保政策解读等,让公众及时了解身边环保动态,积极参与美化生活环境的行动中。

四是积极响应并参与从7月下旬开始为期20天的“全省环保法律法规深入城乡居民户大宣传暨大气污染源普查专项行动”。成立了以环保局副局长为组长的宣传报道组,编制印刷130万册的宣传手册,抽调全市环保系统人员随同省检查组进村入户逐家发放,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环保法律法规意识,学以致用。通过边宣传、边检查、边促改等广泛宣传方式,使广大人民群众主动深入环保法律法规的大队伍中,达到环保法律法规进企业、进学校、进城乡居民户、进机关、进社区的目的,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加全面治污行动。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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