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平文广新函〔2016〕3号
- 索引号
- 005452479/2016-00019
- 发布日期
- 2016-05-26
- 主题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徐军、龚亚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动基层文化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们文化事业的关注和支持。为加快推进全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升新型农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丰富社区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根据《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从2012年起,每年每个行政村将获得一万元的专项补助资金。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行政村文化设施维护和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支出,包括:
1.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基层服务点每村每年2000元;
2.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及更新每村每年2000元;
3.农村电影公益放映活动按照每村每年12场,每场平均200元的补助标准,每年2400元;
4.农村文化活动每村每年2400元;
5.农村体育活动每村每年1200元;
此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将于2016年进行修订,重新修订后的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会更加符合当前农村实际,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
另外,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文化厅、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河南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贫困地区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用两年时间,在我省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建设664个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2016年299个,2017年365个,探索建立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管理、使用的基本模式,不断满足农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2016年5月2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平顶山市文广新局 0375- 2156658 联系人:郑薇
抄送:市人大选工委(2份),市政府督查室(3份),代表所在县(市、区)人大、政府(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