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23-00001
  • 发布日期
  • 2023-03-01
  • 主题分类
  • 意见反馈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平顶山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规划》意见征集和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3-03-01 浏览次数: 浏览

2022年6月29日至7月29日,平顶山市民政局局根据有关规定,组织编制了《平顶山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并在市民政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公开意见 。共收到意见5条,现将相关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建议将原文第三条第一款第5项中“健全高龄津贴和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保障制度”修改为“健全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探索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

采纳意见:已采纳。

二、建议将原文第三条第七款第3项中“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严格落实相关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修改为“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完善财政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

采纳意见:未采纳,与原文内容重复未采纳。

三、针对“5.建立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探索形成符合鹰城实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在我市开展长期护理商业补充保险业务,逐步构建由长期护理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商业保险组成的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体系,保障不同层面照护需求”内容”,建议删除其中“长期护理保险”等表述。原因如下: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河南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仅有开封市,且文件明确提出,“未经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同意,各地不得自行扩大试点范围。”

采纳情况:经协商一致,未采纳。

四、第4页“2.特色资源得天独厚”中,“23家A级景区”修改为59家。

采纳情况:已采纳。

五、无障碍设施和信息无障碍方面的配合。只要是养老机构,无论是原有的还是新建设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不可缺少,作为准入条件列入。

采纳意见:已采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