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设立“有诉即应”综合受理窗口
来源:平顶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11-10 浏览次数: 浏览

 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破解政务服务中的堵点、难点,进一步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暨“万人助万企”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王凯省长“全面推行有诉即办”的工作要求,平顶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在市政务大厅南门入口显著位置增设“有诉即应”综合受理窗口,窗口于11月9日正式投入运行。

“有诉即应”综合受理窗口是针对企业和群众在市政务大厅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所开设的专门渠道,目的是使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诉求有门,实现办理政务服务“有无熟人一个样,大小企业一个样,国有私营一个样,内资外资一个样,投资前后一个样”。

为确保“有诉即应”综合受理窗口顺畅运行,平顶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成立了政务服务“有诉即应”快速反应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督促、整改、落实办事群众和企业在“有诉即应窗口反映的各类问题。编制印发了《政务服务“有诉即应”工作机制,印制了“有诉即应”受理单,明确了“有诉即应”各窗口联系人。

“有诉即应”窗口设有专值班人员,受理企业群众的咨询、建议、意见、投诉等诉求,根据问题分类进行跟办、督办并建立工作台账。各窗口首席代表为“有诉即应”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接到受理单后,及时安排业务骨干进行办理,并将办理结果通过受理单反馈。对于办不了”的事项,需在1个工作日内将涉及的法律、政策等无法办理原因提交至“有诉即应”窗口。对于“很难办”的事项,涉及窗口召集相关人员、部门集中研讨,5个工作日内,出具办理结果;对于“不给办”的事项,涉及窗口在2个工作日内为群众、企业认真办理,办理完成后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受理单送至有诉即应”窗口有诉即应窗口工作人员收到办理结果后第一时间向群众反馈诉求响应情况,并做好回访记录,形成受理—分类—转办—办结—反馈闭环工作机制。通过“有诉即应”窗口的运行,使市场主体、企业和群众在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能够有诉即接、有诉即应、有诉即办,确保企业群众反应的问题件件有回应、事事能落实,切实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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