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吴学清 )11月17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我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制度层面规范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为。
“双随机、一公开”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是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总体要求,加强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和创新发展新要求的有力举措,是一种新型监管模式。
为持续深化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秩序和一流的营商环境,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我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办法》。
《办法》明确,对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出现问题的,应结合执法检查人员工作态度、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客观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依法依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解除了监管执法人员的后顾之忧。
《办法》划清了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的责任边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有效解决了“想查谁、就查谁”的问题,从而增强了监督检查的震慑力,倒逼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和诚实守信意识,改变过去政府为企业背书的不合理状况,实现由企业对政府负责向对社会负责、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的转变。
《办法》从优化营商环境的大局出发,注重让市场主体得实惠、执法人员减负担,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的人为干扰,真正从监管层面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做到“对诚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