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传来消息,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告知承诺事项清单与可容缺受理材料清单正式公布,共计优化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225项行政审批业务,其中精简材料172项、可容缺受理材料139项。
据介绍,公布“两个清单”旨在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优化审批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告知承诺制审批是指可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不符合许可条件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经营许可事项,申请人就其符合许可条件作出有关承诺之后,审批机关即作出许可决定的审批程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利企便民原则,通过对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气瓶充装许可、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5项业务事项的特定情形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在申请人作出符合有关许可条件的承诺之后,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原来所需的审批材料,当场作出许可决定,共计精简审批材料25项。
容缺受理是指行政审批机关对审批事项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仅欠缺次要材料且在领证之后可以补交的,在申请人签署《容缺受理承诺书》之后,行政审批机关即先行受理的工作机制。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全面梳理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审批业务事项,编制并公布了市场监管部门可容缺受理材料清单,共计有83个行政审批业务事项的139项申请材料可实现容缺受理。
在此基础上,市市场监管部门召集部门业务能手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中与国务院改革文件相冲突的条款进行全面筛选与对比,加大力度取消证明事项。其中,22个行政审批业务事项的22项申请材料被直接取消;88个行政审批业务事项的98项证明事项通过网络核验取消;27个行政审批业务事项的27项证明事项通过告知承诺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