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信息公开(第17批)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1-04-30 浏览次数: 浏览

(第 17批  2021 4  29 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HA202104230057

平顶山市宝丰县石桥镇吕寨村东头,有一个生猪调运中心,废水排到石河内,气味难闻,污染环境。

宝丰县

经现场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的生猪调运中心全称为宝丰县石桥镇王海龙生猪购销,位于宝丰县石桥镇吕寨村东、宝郏路南侧8米处,紧邻石河河堤北侧,距离最近住户约100米。经营者王海龙,主要从事生猪收购经营活动而非生猪养殖,按照《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王海龙生猪年购销转运生猪约1000头。为便于生猪集中运输,建设有简易猪舍、装车台及可升降登车连廊。转运期间短暂停留时产生少量粪污,有异味产生,东南侧设置了封闭的三级粪污收集池(长度6米,宽度3米,高度3米),粪污用作农田施肥,不外排,定期由抽粪车清理。

经查阅2021年3月河南省平顶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平顶山市水环境质量通报》(2021年第3期),石河下游净肠河吕寨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Ш类标准。

部分属实

王海龙生猪购销已于2021年4月26日自行拆除。

2

X2HA202104230080

河南舞钢市环能科技有限公司,原群旺纸板厂,自建厂来废水通过暗井偷排地下水层,平时利用下雨通过河道偷排废水,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舞钢市政府、舞钢市生态环境分局、八台镇政府为了地方利益,包庇该纸厂,对纸厂污染视而不见。

 

2021年1月6日下午,曹姚村村民发现纸厂向农田机井内排放污水,随即拨打电话向环保部门反映问题,16时,监察大队两名执法人员汇通八台镇副镇长、环保所所长、安监办主任一同到现场进行处理,现场发现连接纸厂的管道向外喷水,执法人员对村民说是清水,不是污水。随后举报人录制相关视频发布在个人抖音号上,18时纸厂保安队长找到举报人,要求删除视频,1月28日,舞钢市公安局以散布不实信息对举报人进行处罚并拘留。并对后期的检测存在异议。

舞钢市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

反映的舞钢市环能科技有限公司为舞钢市群望纸板有限公司(曾用名:舞钢市海明工业纸板有限公司、河南省舞钢市海明工业纸板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封面纸板扩建项目,位于舞钢市八台镇人民西路,2009年12月31日通过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豫环审〔2009〕439号),2015年9月2日通过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厅验收(豫环审〔2015〕323号),2020年5月9日取得排污许可证(91410481719187339X001P)。

(二)反映自建厂来废水通过暗井偷排地下水层,平时利用下雨通过河道偷排废水的问题,不属实

舞钢市群望纸板有限公司生产废水主要为制浆工段废水、纸机白水,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污水处理工艺为气浮+氧化沟+聚合硫酸铁混凝,处理能力4000m3/d,根据河南省环境攻坚办《关于印发河南省九大行业水污染综合整治指导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07号)要求,实施了生产废水深度治理清洁生产提标改造,增建了生产工艺为类fenton氧化+混凝沉淀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及生活废水经处理后通过总排口排至马河,最终汇至洪河。该公司设置有规范排污口,并安装了与环保部门联网的自动在线监控设施。自建厂以来,经舞钢市环境保护局多次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存在偷排问题。

经查阅2021年1-3月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平顶山市水环境质量通报》(2021年第3期),马河下游石庄桥断面水质达标率100%。2021年4月25日,舞钢市环境保护局委托驻马店市洁泓环保检测有限公司对舞钢市群望纸板有限公司西侧厂区外原消防备用的两口机井,厂区内一口水井、总排口4个点位水质取样检测,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三类水限值要求,总排口水质符合《洪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257—2016)和《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表2制浆企业排放限值要求。

(三)反映2021年1月6日下午,曹姚村村民发现纸厂向农田机井内排放污水,随即拨打电话向环保部门反映问题,16时,监察大队两名执法人员汇通八台镇副镇长、环保所所长、安监办主任一同到现场进行处理,现场发现连接纸厂的管道向外喷水,执法人员对村民说是清水,不是污水,部分属实

反映“2021年1月6日下午”实为2021年1月26日15时。当日,舞钢市八台镇曹姚村村民杨克朴发现舞钢市群望纸板有限公司机井连接管道漏水,杨克朴通知了曹姚村包村干部张献春(八台镇畜牧站站长),张献春到场后拨打了舞钢市环境保护局信访科电话及“12369”生态环境举报热线。

经现场检查,管道与机井连接处安装的止回阀管道连接螺丝松动,现场看到有清澈水流出,无明显异味,漏水点周边农作物长势与其他区域无明显区别。经了解,此机井为群望公司租用机井,作为该公司消防备用井,经管道连接至厂区消防蓄水池,为保证紧急状态下随时取水,消防管道需保持充盈状态,安装止回阀的目的是防止消防水反流回无压水井,该公司出示有机井承包合同。为消除群众疑虑,该公司将弃用此处机井,并于当日16时拆除了连接管道。

(四)反映举报人录制相关视频发布在个人抖音号上,18时纸厂保安队长找到举报人,要求删除视频,1月28日,舞钢市公安局以散布不实信息对举报人进行处罚并拘留问题,属实

2021年1月27日舞钢市公安局田岗派出所接到群望公司的报警电话,反映杨克朴在抖音上散布舞钢市八台镇纸厂往农田井中排污的虚假视频,涉嫌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舞钢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杨克朴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500元。

(五)反映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舞钢市政府、舞钢市生态环境分局、八台镇政府为了地方利益,包庇该纸厂,对纸厂污染视而不见问题,不属实

信访人张献春对2021年1月26日反映“环能科技有限公司(舞钢市群望纸板有限公司)生产废水排放到农田”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要求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重新调查取证,并在村民和纸厂员工在场的情况下对两口机井取样化验。2021年3月4日上午9时,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按照信访人要求对涉事区域的曹姚村两口机井、群望消防蓄水池及污水总排口水质取样检测。

2021年3月12日,河南宜信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河南宜信[YXWT-0303-2021]号)显示曹姚村两口机井水质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舞钢市环境保护局于2021年3月16日向信访人张献春出具了《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告知其反映的群望公司向机井排放污水事项不属实,张献春提出不同意该处理意见。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舞钢市环境保护局、八台镇政府等相关单位两次办理信访人张献春反映的涉及群望公司排污问题并严格依据信访工作相关规定,办理结果客观公正,符合信访工作程序。

部分属实

舞钢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生产和产污环节全面摸排,并要求该厂严格落实各项环保制度,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3

X2HA202104230082

平顶山市叶县辛店镇政府土管所长谷亚南。任辛店镇土管所长期间,私自批准了近数十家大型的砂石加工厂,这些加工厂什么手续也没有办理就开始生产;谷亚南的舅父胡国顺,公然在赵沟村南基本农田的可耕地上,强行占用五亩之多,开办了一个大饭店;谷亚南的姑表哥张奇,公然在南山中,毁掉大片的山林约有40多亩,并占用山林地20亩,开办了一个大型游乐场,2020年4月份开建至8月份开业,没有办理任何的手续。

叶县

生态,土壤

经现场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反映平顶山市叶县辛店镇政府土管所长谷亚南。任辛店政府土管所长期间,私自批准了近数十家大型的砂石加工厂,这些加工厂什么手续也没有就开始生产问题,部分属实

谷亚南(谷亚男),中共党员,2013年2月参加工作,2019年5月至今任辛店国土资源所副所长,主持辛店国土资源所日常工作。

2016至2018年期间,叶县辛店镇境内有6家砂石加工厂。2018年11月,按照《叶县政府砂石生产加工经营整治方案》全部取缔。2019年5月谷亚男任辛店国土资源所副所长以来,在辛店镇政府巡查中陆续发现新增5家砂石加工厂,分别为辛店镇英李村南砂石加工厂、辛店镇南王庄村南砂石加工厂、辛店镇赵寨村南焦桐高速路西砂石加工厂、辛店镇卞沟村西砂石加工厂、辛店镇赵寨村南焦桐高速路东砂石加工厂,辛店镇政府对上述5家砂石加工厂均下达了《拆除通知书》并取缔到位。

经纪检部门调查,上述5家砂石加工厂在开办过程中未向谷亚男寻求许可保护,也未发生请客送礼现象。经叶县辛店镇政府证实,叶县辛店国土资源所副所长谷亚男在上述排查取缔过程中,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未出现推诿现象。

(二)反映谷亚南舅父胡国顺,公然在赵沟村南基本农田的可耕地上,强行占用五亩之多,开办了一个大型饭店问题,部分属实

胡国顺为谷亚男妻舅,赵沟村村民。2014年10月胡国顺经赵沟村委会同意,在自有责任田内(约1亩)建设9间简易钢构房用于开办小型养殖场,2016年改为农家饭店,因经营不善于2017年停业,现为赵沟村村民胡国顺住所。经叶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幅号1-59-G063087)显示地类为村庄,非可耕地。

(三)反映谷亚南的姑表哥张奇,公然在南山中,毁坏大片的山林约40多亩,并占用山林地20亩,开办了一个大型游乐场,2020年4月开建至8月份开业,没有办理任何的手续问题,部分属实

张奇实为张红奇,与谷亚男为姨表关系,为叶县奇秀娱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反映毁林者实为叶县王府山森林公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苏荣花,与张红奇及谷亚男均无亲属关系。

2020年以来,叶县王府山森林公园有限公司为扩大营业收入,以招商方式引入叶县奇秀娱乐有限公司建设游乐场,该森林公园于2021年4月13日在叶县发改委备案(2014-410422-04-01-983582)。经调查,叶县王府山森林公园有限公司违法开垦林地14425.98平方米(21.07亩)供叶县奇秀娱乐有限公司建设红色主题休闲旅游项目,该案件于2021年4月18日由叶县林业局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部分属实

(一)2021年4月28日,叶县王府山森林公园有限公司毁林区域的林木补种已完成。

(二)2021年4月29日,叶县王府山森林公园有限公司游乐设施已拆除到位。

4

D2HA202104230049

平顶山市湛河区卢铁庄村东南角有一个粉煤灰坑,一刮风扬尘污染严重。

湛河区

大气

经现场检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平顶山市湛河区卢铁庄村东南角有一个粉煤灰坑,属实

经调查,反映的大坑位于平顶山市湛河区姚电大道与凌云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为上世纪60年代卢铁庄(芦铁庄)村支援白龟山水库建设开山采石所形成,该坑东西长约400米、南北长约60米、深十几米,占地面积约24000平方米。1999年前后,芦铁庄村出于安全考虑,与原平煤神马集团飞行化工有限公司协商用粉煤灰填平采石坑,并进行黄土覆盖,种树植绿。2008年河南居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原采石坑南部区域开发建房,中间因资金链断裂停止建房,2021年4月开始施工,导致粉煤灰坑裸露。

(二)反映扬尘污染严重问题,部分属实

经现场核查,反映区域西约100米粉煤灰坑绿化过程中部分裸露,存在扬尘污染现象。

部分属实

(一)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措施进行绿化施工,同时加快绿化工程进度,2021年4月25日对裸露粉煤灰坑已覆盖到位。

(二)2021年6月20日完成粉煤灰坑绿化施工任务。

5

D2HA202104230048

平顶山市湛河区姚电大道与凌云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之前电厂的煤灰都倾倒在山水华庭小区南边的大坑内,现在煤灰大面积裸露,扬尘污染;饮用水有明显的怪味。

湛河区

大气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反映的平顶山市湛河区姚电大道与凌云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之前电厂的煤灰都倾倒在山水华庭小区南边的大坑内,现在煤灰大面积裸露,扬尘污染,部分属实

经调查,反映的大坑位于平顶山市湛河区姚电大道与凌云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为上世纪60年代芦铁庄村支援白龟山水库建设开山采石所形成,该坑东西长约400米、南北长约60米、深十几米,占地面积24000多平方米。1999年前后,芦铁庄村出于安全考虑,与原平煤神马集团飞行化工有限公司协商用粉煤灰填平采石坑,并进行黄土覆盖,种树植绿。2008年河南居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原采石坑南部区域开发建房,中间因资金链断裂停止建房,2021年4月开始施工,导致粉煤灰坑裸露。

(二)反映的饮用水有明显的怪味问题,不属实

经了解,芦铁庄村和山水华庭小区居民饮用水为市自来水公司供应的自来水。经调阅2021年3月8日河南省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平顶山监测站检验原始记录,饮用水检测结果合格。

部分属实

(一)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措施进行绿化施工,同时加快绿化工程进度,2021年4月25日对裸露粉煤灰坑已覆盖到位。

(二)2021年6月20日完成粉煤灰坑绿化施工任务。

6

X2HA202104230045

1.叶县任店镇樊庄村猪场,非法占用基本农田;

 

2.猪场老板名下有一个废弃品加工厂,污水直排到平相路边沟内,污染地下水。

叶县

水,土壤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反映叶县任店镇樊庄村猪场,非法占用基本农田问题,不属实

樊庄村猪场实为叶县任店镇绿源牧业,位于任店镇燕庄村樊庄自然村北500米路西,目前存栏800头,采用干清粪工艺,建有三级沉淀池1座,晾粪场1座,2020年4月17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2410422MA45E37B8N001Z)。该养殖场占地面积0.544公顷(约8.16亩),租用原任店镇顺帆养殖场土地,2011年12月,原任店镇顺帆养殖场取得叶县人民政府畜禽养殖用地批复(叶政土〔2011〕133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不属于基本农田。

(二)反映猪场老板名下有一个废弃品加工厂,污水直排到平相路边沟内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的废弃品加工厂实为塑料颗粒加工厂,位于叶县任店镇绿源牧业院后,以废旧编织袋为原料,生产工艺为水洗、加热、拉丝、切粒-成品,未取得发改、国土、环保等审批手续,属“散乱污”企业。在厂区南侧设置有简易沉淀池,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现场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

   (三)反映的污染地下水问题,不属实

任店镇樊庄村已实现全村自来水入户,经查阅2020年11月6日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叶县任店镇燕庄村供水站小型集中式供水末梢水检测报告》(报告书编号:水2020-989),任店镇樊庄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卫生检测结果均为合格。4月26日,叶县环境监测站对任店镇樊庄村废弃品加工厂南地下水取样检测,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2017)。

部分属实

2021年4月26日叶县人民政府对叶县任店镇绿源牧业院内塑料颗粒加工厂取缔到位。

7

X2HA202104230004

1、平顶山市汝州市香榭世家南侧玉川银行占用小区绿地安装大型中央空调,噪音超标扰民,低频噪音威胁居民身体健康。

 

2、平顶山市汝州市香榭世家西南侧的北城门饭店油烟排放不达标。

汝州市

噪音,大气

经现场调查,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汝州玉川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卢战国,于2013年与郑州市锦鹏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置商品房位于汝州市朝阳东路香榭世家第一幢1、2、3单元商铺,占地面积1066.05平方米,用于汝州玉川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

反映的香榭世家西南侧北城门饭店名称为河南北城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位于汝州市朝阳路和建兴街交叉口东北角,法人代表赵俊峰。2019年6月办理营业执照。

(二)关于反映“平顶山市汝州市香榭世家南侧玉川银行占用小区绿地安装大型中央空调”问题,属实

汝州玉川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安装一套中央空调(海尔RFC400MX4),由于受条件限制,空调压缩机只能放置在该公司北墙外侧地面,占压小区植被面积约10平方米。

(三)关于噪音超标扰民,低频噪音威胁居民身体健康问题,部分属实

针对中央空调压缩机使用中产生的噪音。2020年7月10日,汝州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噪音排放情况进行监测,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该公司所在位置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按照《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该公司环境噪声测量值超标3分贝。2020年8月11日,汝州市环境保护局向汝州玉川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达《关于玉川银行噪声污染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对空调外机进行降噪处理。2020年8月24日,汝州玉川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奋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汝州市玉川村镇银行中央空调模块机组降噪施工合同》,计划安装降噪设备。因部分业主就噪音扰民问题未达成一致,降噪工程延期至2021年1月份开始施工,通过加装消音板降低了空调外机的音量。工程完工后,该公司委托河南析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噪音进行检测,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021年4月26日,汝州市环境保护局监测站对该公司空调噪音排放情况监测,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四)关于“平顶山市汝州市香榭世家西南侧北城门饭店油烟排放不达标问题”,不属实

北城门饭店将油烟净化设备装在厨房外墙部位,排烟管道口朝上,且高于本栋建筑物,在饭店后厨附近,能感受到油烟味。4月25日,汝州市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人员携带便携式油烟检测仪,在用餐时间对北城门饭店的油烟排放情况检测,依据《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大型餐饮业油烟排放不超过1.0㎎/m³的规定,该饭店油烟排放达标。

部分属实

(一)2021年5月27日前,汝州玉川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空调压缩机降噪隔板外围种植爬墙虎等藤蔓植物,将占压的平面绿植改为立体绿化;出资购置安装健身器材,提升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二)为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2021年4月27日,汝州市城市管理局再次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北城门饭店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检测,2021年5月2日出检测结果。

(三)汝州市将举一反三,加大辖区餐饮行业油烟净化设施使用及排放情况检查力度,不定时抽查清洗台账,确保达标排放。

8

D2HA202104230051

平顶山市鲁山县库区乡婆娑村南坡,有一个废旧塑料袋清洗厂,废水流入厂区一个水泥池子内,再由水泥池两边的管道排入地下,污染环境。

鲁山县

经现场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平顶山市鲁山县婆娑村南坡,有一个废旧塑料清洗厂问题,属实

反映的废旧塑料清洗厂实为库区乡婆娑村村民程留海利用原河南万恒塑胶有限公司废弃厂房开办的废旧编织袋清洗点。2021年3月10日库区乡婆娑村村民程留海在未办理工商、发改、国土、环保审批手续情况下,擅自利用原河南万恒塑胶有限公司废弃厂房防渗沉淀池安装塑料清洗设备,并于3月16日开始生产,属“散乱污”企业。

(二)反映废水流入厂区一个水泥池子内,再由水泥池两边的管道排入地下,污染环境问题,不属实

程留海废旧编织袋清洗点依托原河南万恒塑胶有限公司防渗沉淀池改建,生产时清洗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循环回用,现场调查时未见废水排入地下现象。

部分属实

2021年4月25日,鲁山县人民政府按照“散乱污”企业两断三清标准对程留海废旧编织袋清洗点予以取缔,2021年4月29日业主程留海已将沉淀池内暂存废水清运至鲁山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9

X2HA202104230059

鲁山县顺远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平顶山市鲁山县董周乡杨树底村。自2015年以来,该公司在沙河一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杨树底河段非法建成两个大型加工厂,大肆生产盗取的河沙和钾长石,获得巨额财富。生产过程中污水横流、粉尘飞扬、原料和废料堆积如山,没有遮盖等任何环保措施,水源地保护区的生态环境遭殃。

鲁山县

生态,水,大气

经现场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 反映自2015年以来,鲁山县顺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在沙河一级水源地保护区杨树底河段非法建成两个大型加工工厂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的两个大型加工工厂为鲁山县顺远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和鲁山县宇弘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鲁山县顺远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为原鲁山县文盛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其西侧新建分厂为鲁山县宇弘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均位于鲁山县董周乡杨树底村黑山头组,主要从事钾长石精粉加工。其中,年加工5万吨钾长石精粉建设一期项目于2017年4月13日通过鲁山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鲁环监表〔2017〕13号),2020年11月16日出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并公示;2017年12月22日分厂年加工5万吨钾长石建设项目通过鲁山县环境保护局审批(鲁环监表〔2017〕54号),2020年12月5日出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经调查,上述两家公司年加工5万吨钾长石项目,位于鲁山县董周乡杨树底村黑山头组沙河北岸。2021年4月23日,鲁山县河务管理局委托河南省新概念勘测规划有限公司对上述两家公司项目地址是否占用河道进行界定,结果显示不在河道范围内,且未发现河道有排污管道。工作人员利用生态环境保护部水源执法APP现场定位,显示两家公司不在沙河一级水源地保护区内。

(二)反映大肆生产盗取的河沙和钾长石,获得巨额财富问题,不属实

上述两家公司2018-2019年所用生产原料(钾长石)来自南阳英利物资煤炭有限公司;2020年以来,鲁山县政府依法拍卖辖区无主矿产资源,顺远、宇弘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购销合同》,合法处置历史遗留堆积物。

(三)反映生产过程中污水横流问题,不属实

   鲁山县宇弘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和鲁山县顺远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浓缩罐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存在污水横流问题。

(四)反映粉尘飞扬、原料和废料堆积如山,没有遮盖等任何环保措施问题,部分属实

 上述两家公司配套建设的密闭生产车间安装有喷雾降尘设施,生产线上料、下料口,破碎及筛分工序安装有集尘罩,粉尘经除尘器收集处理。2021年4月13日,鲁山县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鲁环责改〔2021〕06号),责令其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对该公司原料未采取防扬尘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

(五)反映水源地保护区的生态环境遭殃问题,不属实

鲁山县宇弘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和鲁山县顺远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浓缩罐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上述两家公司均处于平顶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白龟山水库上游,经查阅2021年第一季度平顶山市地表水控制断面水质监测结果,沙河昭平台水库至白龟山水库段干流水质达标率100%。

部分属实

加大辖区工业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10

X2HA202104230061

鲁山县库区乡,该乡两个砖厂破坏生态、污染环境、违法生产粘土砖的情况:

 

1.鲁山县一级水库保护地昭平湖水库大坝不足200米的狼洞沟有个叫任昭老板开办的粘土砖厂。

 

2.还有一个距溢洪道不足100米的铁钩村有个叫陈永年的老板办的粘土砖厂。

 

这两个砖厂违法挖去山坡和土地用于烧制粘土砖,排放烟尘严重,危害附近村民的生活,而且还严重污染昭平湖水库。

鲁山县

大气,土壤

经现场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

 反映的鲁山县库区乡两个砖厂为鲁山县新峰新型墙材厂和鲁山县坤三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鲁山县新峰新型墙材厂年产6000万块煤矸石页岩烧结项目,位于鲁山县库区乡西沟村,经营者任军召,2016年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通过鲁山县环境保护局备案(公示文号:鲁环备公告〔2016〕2号);污染源废气自动监控设施于2019年7月8日通过自主验收;2019年12月1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2410423MA40PB457D)。

鲁山县坤三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亿块页岩标砖项目位于鲁山县库区乡铁沟村,法定代表人陈海英(陈永年之女),2016年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通过鲁山县环境保护局备案(鲁环备公告〔2016〕2号);污染源废气自动监控设施于2018年10月11日通过自主验收;2019年12月1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141042367672114XM001U)。

(二)反映任昭在鲁山县一级水库保护地昭平湖水库大坝不足200米的狼洞沟开办砖厂问题,不属实

反映任昭开办的砖厂即鲁山县新峰新型墙材厂,位于鲁山县库区乡西沟村(狼洞沟)。根据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昭平台水库地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函》(豫环函[2013]57号),昭平台水库一级保护区范围为东起昭平台水库大坝,西至沙河入河库口向库区延伸3376米的断面,北侧连结姑嫂石庙院,南侧至西坡村所在半岛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正常水位线171.4米以上纵深200米)。遇环库路则以环库路为边界的陆域。

调查人员用谷歌地图测定,鲁山县新峰新型墙材厂距昭平台水库大坝直线距离903米,且位于环库路外侧,故该厂不在一级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

(三)反映陈永年在距溢洪道不足100米的铁沟村建砖厂问题,属实

鲁山县坤三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亿块煤矸石页岩砖项目位于昭平台水库下游鲁山县库区乡铁沟村,经调查人员用谷歌地图测定,坤三墙体材料公司距昭平台水库泄洪道直线距离41米,依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昭平台水库地表水源保护区范围的函》(豫环函〔2013〕57号),昭平台水库一级保护区范围为东至昭平台水库大坝,西至沙河入河库口向库区上游延伸3376米的断面,坤三墙体公司在昭平台水库大坝下方,不在一级水源保护区内。

因鲁山县坤三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昭平台水库泄洪道上侧,与泄洪道存在约30米高差,故对昭平台水库泄洪不存在影响。

(四)反映的两个砖厂违法挖去山坡和土地用于烧制粘土砖问题,不属实

鲁山县新峰新型墙材厂、鲁山县坤三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原料为煤矸石和麻骨石页岩。其中煤矸石原料分别来自鲁山县梁洼镇(坤三墙体材料公司)、平顶山市宏鹰选煤有限公司(新峰新型墙材厂),麻古石页岩来自于修建郑尧高速库区乡铁沟村上河组段的弃渣。两家砖厂均没有采挖粘土现象。

(五)反映排放烟尘严重,危害附近村民的生活,污染昭平湖水库问题,不属实

鲁山县新峰新型墙材厂和鲁山县坤三墙体材料有限公司页岩砖厂安装有湿式静电脱硫除尘处理设施(脱硫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废气处理后经3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经调取两家企业2021年4月份在线监控数据,均符合排放标准。

经调阅2021年4月以来《鲁山县环境空气质量AQI排名日报表》,显示鲁山县库区乡空气质量良好。依据2021年第一季度平顶山市地表水控制断面水质监测结果,昭平台水库水质达标率100%,沙河昭平台水库至白龟山水库段干流水质达标率100%。

部分属实

加强辖区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力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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