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信息公开(2022年7月11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2-07-11 浏览次数: 浏览

( 2022 7 11 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HA202104290017

平顶山市叶县辛店镇李寨村邓庄组,派出所长(王英杰)非法矿山开发、采石,破坏山体;南王庄村大石崖风电项目,无手续,占地几千亩,国土局已让拆除,但至今未拆除。甘江河两边耕地两千多亩全部被挖沙挖掉。三个地方王英杰均已参与。

叶县

其他污染

经调查,大石崖风电项目无用地手续问题,属实。

2021年4月30日,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件(第23批 D2HA202104290017号)后,平顶山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叶县政府调查处理。经现场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其中,非法采矿、采石,破坏山体和耕地问题已于2021年7月8日清零行动前调查核实清楚并整改到位,并于2021年5月5日进行了公开公示;仅剩余大石崖风电项目手续办理问题延期整改,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大石崖风电项目实为叶县国博大石崖风电场,位于叶县辛店镇南王庄村,属2017年平顶山市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占地约12亩,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为此,2017年8月26日,原叶县国土资源局对叶县国博大石崖风电场项目违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于2018年5月20日提交叶县人民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为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叶县人民政府分别于2018年、2021年两次召开县长办公会(〔2021〕20号),并结合原国土部门对升压站处罚情况,决定对该公司建设的24台风机用地问题不再进行行政处罚,由叶县国博大石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配合叶县自然资源局将该项目升压站和24台风机用地材料一体化组卷报批,抓紧时间完成供地工作。同时,违法占地一案予以结案。

部分属实

为按时完成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的整改工作,平顶山市全力以赴做好土地报批工作,2021年5月31日,叶县政府发布了该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5个工作日);6月23日,发布拟征收土地安置补偿方案公告(30日);后因社保费用调整,又于7月5日发布了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30日)。

为确保该项目土地报件一次性通过市级会审,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先后两次现场调研,并提出:1.项目违法处置程序不符合现行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不符合省自然资源厅对违法项目补办手续需对人对事处理到位的要求;2.项目已建成的风机,部分机位不完全位于原预审范围线之内,需重新编制预审资料;3.补办征地流程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并做好社会风险评估工作;4.该项目风机机位占地不符合建设项目用地标准,以及其中三个风机机位占用舞钢市、舞阳县飞地,需核减用地面积等问题。

根据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意见,叶县国博大石崖风项目公司重新申请办理了土地预审、地质灾害评估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等手续。因考虑到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手续周期时间长,叶县政府出具了压覆矿产资源承诺,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12月16日同意并出具了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2021年12月28日,按照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批复的预审位置及面积,叶县政府重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10个工作日);2022年1月12日,发布安置补偿方案公告(30日)。2022年2月10日公告期结束后,叶县立即将该项目土地报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核。为保证土地报件顺利通过审核、审批,叶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积极协调省政府、省自然资源厅、省环保厅等相关部门,同时委派专人全程跟进、专项对接。2022年3月3日,该项目用地顺利通过省自然资源厅相关处室会审,4月9日获得省人民政府批复。至此,大石崖风电项目土地手续办理问题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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