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整改完成信息公开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3-01-06 浏览次数: 浏览

 2023 1 6 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HA202105010067

平顶山市鲁山县花园路南段,中央美地小区背面河道,附近生活污水排放至河道内,导致河水变臭气味难闻,周围环境比较差,垃圾遍地。投诉人要求对河道进行彻底治理。

平顶山市鲁山县

经查,反映问题属实。

2021年5月2日,接到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件后,鲁山县高度重视,立即行动,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围绕反映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整改。

中央美地小区及附近书香名邸小区尚未交房,无生活污水产生,其北面是自然沟渠,无上游自然径流。目前兼做城区防洪使用。

经查,鲁山县花园路南段部分污水管网破碎,生活污水外溢流入河道,加之举报点地势低洼,污水长期汇集,导致两侧杂草丛生,且有异味产生。

 

属实

一、清理河道,加强管护

2021年5月3日,鲁山县成立沿河整治巡查组,定期对河道周边进行巡查,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同时,组织人员对中央美地小区背面河道所有积存的污水、倾倒的垃圾进行彻底清理,确保视野内一眼净;在河道两侧设置围挡和警示标志,防止沿线商户、群众向河道内倾倒垃圾。

二、截污纳管,归网排污

2021年5月15日,鲁山县对花园路南段破碎管网进行维修完成,确保所有生活污水不外溢。2021年6月1日开始,鲁山县实施花园路与尧山大道、花园路柳营河与鲁阳路污水管道对接工程,铺设管道500多米,使花园路柳营河南北全部污水排入城市管网,解决了生活污水排放问题,并于2021年6月10日,所有截污纳管全部完成。

三、全面整治,确保实效

为全面整治河道,2022年,鲁山县对周边上下游河道实施土方开挖4055.218m³,铺设河底3585.836m³,填土方7533.054m³,整治河道护坡1480米,疏浚河道长度1240米,拆除违章建筑67.15m³,清运地表混凝土块建筑垃圾270m³,抽水约28万方,达到了河岸整洁、河道畅通。

2022年11月30日,该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2022年12月8日,鲁山县邀请省生态环境第五督察办实地验收整改情况,整治效果明显,得到了第五督察办的肯定。下一步,鲁山县将以河长制为抓手,认真落实长效监管机制,确保问题不出现反弹。同时,根据种植季节,对河道两岸进行再绿化、美化,持续改善河道两岸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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