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102/2021-00012
  • 发布日期
  • 2021-08-17
  • 主题分类
  • 市科学技术局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如果发现有违反科研诚信行为可通过哪些途径举报?
发布日期:2021-08-17 浏览次数: 浏览

根据2021年6月出台的《河南省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办法(试行)》(豫科〔2021〕77号)第条规定,科研诚信案件举报可通过下列途径进行:

(一)向被举报人所在单位举报;

(二)向被举报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举报;

(三)向科研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计划等的管理部门(单位)、监督主管部门举报;

(四)向发表论文的期刊编辑部或出版机构举报;

(五)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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