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102/2021-00013
  • 发布日期
  • 2021-08-17
  • 主题分类
  • 市科学技术局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举报违反科研诚信行为应具备什么条件?
发布日期:2021-08-17 浏览次数: 浏览

根据2021年6月出台的《河南省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办法(试行)》(豫科〔2021〕77号)第十一条规定, 科研诚信案件的举报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

(二)有确切违背科研诚信的事实;

(三)有客观、明确的证据材料或查证线索。

鼓励并保护实名举报,以匿名方式举报,且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或者线索明确的,应当视情况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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