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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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5452102/2021-00015
- 发布日期
- 2021-08-17
单位申报平顶山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应满足什么条件?
发布日期: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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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平顶山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平科〔2018〕74号)要求:(1)平顶山市境内注册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法人单位,专业优势明显的二级医院法人单位或通过国际医疗卫生机构认证联合委员会(JCI)认证的医院法人单位;(2)临床医学研究能力突出,申报前五年内,在申报领域牵头主持过国家、省或市科技计划临床研究项目/课题;(3)能够对拟申报的中心建设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