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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52102/2021-00021
  • 发布日期
  • 2021-08-17
  • 主题分类
  • 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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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报平顶山市星创天地?
发布日期:2021-08-17 浏览次数: 浏览

(一)平顶山市星创天地申报条件

1.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应是在平顶山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成立并实际运营1年以上,包括农业科技园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类创业孵化器等。

2.具备良好的行业资源和互联网+”网络电商平台(线上平台)。通过线上交易、交流、宣传、协作等,促进农村创业的便利化和信息化,推进商业模式创新。

3.具有较好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线下平台)。具有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场所,建有一定规模的创新创业示范场地、种植养殖试验示范基地、创业培训基地等公共服务平台,免费或低成本供创业者使用,如租赁场地,租期须在1年以上。

4.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至少有2名以上创业导师(可兼职)和3名以上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能人员组成的创业服务团队,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与培训,解决涉及技术、金融、管理、法律、财务、市场营销、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5.具有一定数量的创客聚集和创业企业入驻。已吸引入驻的创客、创业团队或初创企业不少于2个,且运营良好、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6.具有较完善的服务体系。创业服务主题明确,特点突出,管理规范,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针对创客、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和运营制度。

7.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建设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平顶山市星创天地认定程序

1.申报推荐。平顶山市科技局负责下发申报通知,星创天地建设主体按照要求填写《平顶山市星创天地申请书,向所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市科技局出具推荐函。

2.受理公示。市科技局按照主管部门推荐情况,受理申请材料,不直接受理申请单位的材料,并对受理确认后的申报清单在平顶山市科技信息网上向社会进行公示。

3.专家评审。市科技局对受理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材料组织专家采取会议咨询等方式进行评审,同时,可根据需要增加答辩、现场考察等程序。专家评审全过程实行回避和保密制度。评审专家经纪检部门审核,按照有关规定从平顶山市专家库中抽取。

4.认定公示。市科技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拟认定的“星创天地”,并通过平顶山市科技信息网向社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发文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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