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102/2021-00023
  • 发布日期
  • 2021-08-18
  • 主题分类
  • 市科学技术局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参与申报企业研发补助的对象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发布日期:2021-08-18 浏览次数: 浏览

(一)平顶山市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健全的研发和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业。

(二)企业已建立研发经费预算管理制度,并已先行投入自筹资金开展研究开发活动。本补助资金将参考企业上一年度经税务部门备案的可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进行补助,企业应先到税务部门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不受企业是否盈利限制)。

(三)近三年至少拥有1项与主要产品(服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新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局设计专有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四)企业信用记录良好,未被记入“信用中国(河南)”黑名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