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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4104005596392350/2021-00007
  • 发布日期
  • 2021-09-06
  • 主题分类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想要申请公益性岗位?
发布日期:2021-09-06 浏览次数: 浏览

公益性岗位是针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托底安置的一种就业方式,适用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优先安置就业特别困难人员。

我市公益性岗位分为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和一般性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是安置毕业两年内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由各用人单位申请,由人社部门发布公告,组织统一招聘;一般性公益性岗位是安置“4050”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是各用人单位向人社部门备案,由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招聘。

关于公益岗位招聘信息,关注人社局官网和公共就业人才网(原平顶山人事人才网)

负责科室:就业促进局;

咨询电话:2978819;

业务政策:《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豫人社办〔2020〕23号文件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平人社办〔2020〕50号);

业务流程: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填写《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参加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专项招聘会或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就业创业登记证》、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和认定类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具体信息以公告为准);

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招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

(2)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的;

(3)残疾人家庭的;

(4)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

(5)父母长期患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6)单亲家庭或孤儿的;

(7)发生严重灾情或事故的;

(8)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

(9)父母双方下岗失业目前仍未就业的。

一般性公益性岗位:

1.零就业家庭成员;

2.4050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

4.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5.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原专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家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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