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23-00003
  • 发布日期
  • 2023-03-09
  • 主题分类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在外地参加企业职工养老,在老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退休后可以领两份养老金吗?
发布日期:2023-03-09 浏览次数: 浏览

答:不可以。参保人员达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如有分别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情形,在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前,应向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具体可以分为两种情况:1.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2.如果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以申请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如有相关问题,可咨询市人社局社保中心,电话:0375-2579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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