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23-00002
  • 发布日期
  • 2023-07-19
  • 主题分类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退役军人接受学历教育时,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23-07-19 浏览次数: 浏览

为使更多退役军人能够接受系统的高等教育,实现其知识结构和技能水平的“二次专业化”,顺利由军事专业人员转变为经济社会建设者,国家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支持退役军人接受学历教育。根据2019年出台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对以自主就业方式退役一年以上, 通过全国统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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