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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5241X/2026-00001
  • 发布日期
  • 2026-10-16
  • 主题分类
  • 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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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地经营权如何放活?林农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盘活自家林地资源?
发布日期:2026-10-16 浏览次数: 次浏览 发布机构:市林业局

集体林地在坚持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基础上,可以通过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流转经营权,发展林业产业、林下经济。林地经营权流转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做好林权登记,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不得破坏森林生态。鼓励推广“林地入股+合作社+经营主体”模式,带动林农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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