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顶山市开元特种石墨有限公司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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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行政许可类别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行政许可依据
行政许可受理日期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行政许可内容 你单位上报的由郑州洁神环境保护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平顶山市开元特种石墨有限公司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投资1200万元,对现有生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磨粉工序增加自动上料装置,磨混工序增加两台新型混合设备和1台自动沥青称量配比装置,压型工序增加模具自动加料装置,改造后产品产能提升至1万吨/年。项目原料为锻后石油焦和沥青焦、改质沥青、石墨废料等,辅料有机油、导热油、天然气等。产品为压制成型的生坯和石墨废料加工制品。生产工艺为:原料破碎-磨粉-配比(改质沥青需导热油炉加热融化)-轧片-破碎-磨粉-筛分-压制成型;石墨废料-机加工-成品外售。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改造,不新增占地,磨混车间、压型车间、机加工车间和成品库、原料库、半成品库及办公生活设施全部依托现有设施,不新增员工。原焙烧和浸渍厂房用做仓库。 二、该《报告表》编制规范,内容全面,提出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结论可信,可以作为下一步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利害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公司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落实相应环保投资。确保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粉尘、噪声、废水和固体废物等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理。同时你公司在项目的施工和运营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污染治理。按照平顶山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要求进行施工。 2、投料、破碎、筛分、磨粉和压制成型等工序废气采用负压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废石墨机加工采用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混合工序废气经负压收集+喷淋+电捕焦油器处理;项目沥青储罐、沥青融化等工序废气引入混合工序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导热油炉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工艺处理。项目生产区封闭,减少无组织废气产生。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河南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燃气锅炉限值要求,符合《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通用行业A级企业要求。 3、厂区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处理设施。项目区域分区防渗,防范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4、破碎机、风机、筛分机等设备使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防控噪声对外环境影响。 5、废机油、废导热油、废沥青焦油等危险废物妥善暂存在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机加工废料和除尘灰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 6、落实运输管理,密闭运输,控制车速,及时清洗,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油品等,防范运输对环境的影响。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应按照审批权限重新上报审核。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卫东分局须加强日常环保监督管理。
行政许可决定日期
行政许可有效期
行政许可机关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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