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0001平顶山市汽车运输公司第四分公司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或者保存期限不符合要求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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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顶山市汽车运输公司第四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陈艳霞
地址
行政处罚种类 治超执法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豫平交[2022]第0900001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违法事实 平顶山市汽车运输公司第四分公司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或者保存期限不符合要求的案
主要证据材料
处罚依据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适用裁量标准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无陈述申辩或听证
法制审核情况
集体讨论情况
处罚内容 罚款并责令整改
处罚决定日期 2022-9-2
行政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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