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水利局关于对平顶山市昭平台水库运行保障中心取水许可准予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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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平顶山市昭平台水库运行保障中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12410400416985691Q |
| 法定代表人 | 李冠华 |
| 地址 | |
| 行政许可类别 | 普通 |
|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平水行许字〔2024〕61号 |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
| 行政许可依据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
| 行政许可受理日期 | 2024/12/27 |
|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 取水许可申请书、水资源论证表、承诺书、委托书、营业执照等 |
| 行政许可内容 | 同意平顶山市昭平台水库运行保障中心(老办公楼)取水工程取用昭平台水库地表水,年取水量为4.8万m³,用于老办公楼院内服务业用水,有效期自2024/12/27-2029/12/26。 |
| 行政许可决定日期 | 2024/12/27 |
| 行政许可有效期 | 2024/12/27-2029/12/26 |
| 行政许可机关 | 平顶山市水利局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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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公网安备 410400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