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水利局关于对平顶山市精神病医院(平顶山市精神卫生中心、平顶山市第六人民医院)取水许可延续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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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平顶山市精神病医院(平顶山市精神卫生中心、平顶山市第六人民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1241040008685070XY
法定代表人 吴会战
地址
行政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平水行许字〔2024〕52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行政许可依据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行政许可受理日期 2024/12/17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延续许可决定书、延续评估报告、承诺书、委托书、营业执照等
行政许可内容 同意延续地下水取水量6.63万m³/a,有效期自2024/12/17至2025/12/31。
行政许可决定日期 2024/12/17
行政许可有效期 2024/12/17-2025/12/31
行政许可机关 平顶山市水利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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